平高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采购

8月17日,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公告提出,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储能电池系统或液冷系统或液冷组件等相关类型的销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1份。

原文如下:

平高集团储能科技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PGJCF一W-2022-08-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平高集团储能科技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高集团储能科技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高集团储能科技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平高集团储能科技2022年液冷电池PACK组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PGJCF-W-2022-08-24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平高集团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并委托平高集团华生电力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微信截图_20220818105416.png

3.应答人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规范差异条款》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QQ截图20220818105656.png

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应答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相应资质文件、资格业绩证明等文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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