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华东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东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的通知。文件中指出,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可调节负荷和新型储能等。新型储能主要为华东区域内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并且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上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新型公用储能电站。
电源侧、负荷侧电储能经所在电源侧、负荷侧法人同意 并具备相关条件,可以从电源侧、负荷侧独立出来,按照公 用电储能方式参与辅助服务补偿(同时参与并网运行考核)。
新型储能有偿一次调频补偿标准数值为400元/兆瓦时,AGC基本补偿标准数值为360元/兆瓦·月,深度调峰补偿标准为160元/兆瓦时,可调节负荷削峰补偿标准取800元/兆瓦时,可调节负荷调峰补偿标准取240元/兆瓦时,可中断负荷旋转备用补偿标准取1000元/兆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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