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10%储能!福建开展集中式光伏试点 鼓励共同建设集中公共储能设施

储能世界网讯:5月24日,福建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优先落地一批试点项目,总规模为30万千瓦,储能配置不低于开发规模的10%。


在项目规模及申报区域方面,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分别可优选推荐5个项目、单个3万千瓦左右、总规模20万千瓦;宁德、南平、三明、龙岩、平潭可优先推荐3个、单个项目2万千瓦左右,总规模10万千瓦左右,试点项目总规模为30万千瓦。项目建设原则上年内开工并网,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开发规模的10%。


此外文件提到:要积极搭线牵桥,促进开发单位与先进储能电池装备制造企业合作,鼓励共同参股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储能设施,构建光储一体化产业链,提高电网接网平衡调度能力,增加储能电池装备制造企业“绿电”开发和利用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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