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MW/60MWh储能!新疆独山子区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招标

7月22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独山子区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包含270MW光伏电站、30MW/60MWh储能电站、220 kV升压站(不含送出线路工程)、进场及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线缆的安装等。

原文如下:

独山子区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独山子区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已经由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独发基[2022] 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编码为:2207-650202-04-01-350927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独山子区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1.2建设规模:270MW光伏电站、配套30MW/60MWh储能电站、220kV光伏升压站及其配套设施。

1.3招标范围:270MW光伏电站、30MW/60MWh储能电站、220 kV升压站(不含送出线路工程)、进场及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线缆的安装;光伏电站建筑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及办公和生活等临建设施、围栏、生活综合设施的建筑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清表及场平、防洪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整个项目的设备购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集中逆变升压一体机、无功补偿、高低压开关柜、GIS、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设备等)、材料采购、光伏支架的安装和光伏组件的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及电站整体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培训、经电网验收合格和最终并网交付投产、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气象、规划、档案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且满足国家、行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的验收要求、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的红线范围内、设计文件包含的全部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实现可研及设计文件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工作。

1.4项目总投资:127398.74万元;

1.5建设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1.6工期:计划 2022年 08月21日开工,2023年06月25日交付使用。

总工期:309天(日历日)(整体为交钥匙工程)。

1.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2006版《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方法》及国家、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样有效版本的法律、法例、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光伏系统满足国网企业 2011年5月下发的《国家电网企业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和《光伏发电站查收规范》要求。施工全过程应恪守中国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企业颁发 ( 对入口设备和资料而言则为国际认同 ) 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近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1)、(2)、(3)、(4)、(5)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2)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

【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新建规[2020]5号)第十六条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取得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等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次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或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或 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该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如投标本项目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允许担任此项目负责人。

【要求2】设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气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

【要求3】施工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并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明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该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如投标本项目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允许担任此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至少有1项类似本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2)设计投标人至少有1项类似本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须体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须体现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凡是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2、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项目报名事宜由牵头人负责办理,且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疆外企业,应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资质,且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册已备案人员; ④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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