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MW/91MWh!国家能源集团2022年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6月24日,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储能规模共计45.5MW/91MWh。

据了解,国华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共设计装机容量98.9184MWp,根据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建设1套18MW/36MWh的储能电池系统。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场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储能系统建设规模不少于22.5MW/45MWh。国投新疆和硕二期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光伏部分额定装机容量50MW,配套建设1套5MW/10MWh的储能电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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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投资海南公司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8MW/36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河北公司沽源十里山风电场项目22.5MW/45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新疆公司和硕二期光伏项目5MW/10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集装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

公告中提出,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集成系统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储能容量不低于20MWh),同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h。

原文如下: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5077,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国华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境内,利用鱼塘水域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0.94km2 (折合约1415亩), 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19.7863°,东经110.7571°,距离海南文昌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与X189县道相邻,对外交通便利。本光伏电站共设计装机容量98.9184MWp,根据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建设1套18MW/36MWh的储能电池系统。

(2)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距离沽源县24公里交通方便。风电场变电站恒泰升压站位于沽源县丰源店乡三间房村2010年底正式投产发电。本期十里山项目属于国华恒泰风电场扩建项目,需要在恒泰220千伏升压站新建150兆伏安主变1台。本项目用于恒泰风电场的储能设备采购。所购设备除满足该技术文件要求外,应满足现场设备接口及运行、环境要求。储能系统布置在恒泰220千伏升压站内预留场地,可利用场地36*45米。建设规模不少于22.5MW/45MWh,以1回35kV电缆线路接入35kV侧母线段。

(3)国投新疆和硕二期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东北部和硕县,距县城直线距离约12km。场址位于已建国华和硕一期光伏项目东侧,临近G3012吐和高速,且场址周边电站有部分已建道路,对外交通条件较好。本项目光伏部分额定装机容量50MW,配套建设1套5MW/10MWh的储能电池系统。

2.1.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投资海南公司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8MW/36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河北公司沽源十里山风电场项目22.5MW/45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新疆公司和硕二期光伏项目5MW/10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集装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储能系统及配套设施所需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舱单元、变流升压集装箱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缆、光纤、配电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环境监测子系统、安全警卫子系统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交接试验、现场调试、协助验收;所有设备、材料的保管、倒运、到货验收、检测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试验、现场培训、现场服务、设备对接等;根据电网公司要求的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储能电站整体施工、安装调试。负责本项目设备、系统与升压站的连接、调试并网。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集成系统项目(磷酸铁锂电池)合同业绩2份(每份业绩储能容量不低于20MWh),同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MWh。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物资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等信息页(至少包含电芯和PCS的品牌、型号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方案所采用的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和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应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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