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MW/48MWh!中节能民勤红沙岗、玉门光伏储能系统采购招标

储能世界网讯:4月12日中节能民勤红沙岗项目及玉门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披露,该标段分为两个项目,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项目采购一套14MW/28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划分7个储能单元,单个储能单元容量≥4MWh。中节能玉门项目采购一套10MW/20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划分5个储能单元,单个储能单元容量≥4MWh。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中节能凉州区五期、民勤红沙岗二期及玉门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二标段)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凉州区五期、民勤红沙岗二期及玉门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二标段)

二、标段(包)编号:2022040202013947900100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二标段包括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及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1)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7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配套14MW/28MWh储能系统(主要用于辅助系统调峰,同时兼顾系统调频及其他辅助服务),储能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案,14MW/28MWh系统分为7个2MW/4MWh储能子系统,通过35kV电缆接入光伏升压站35kV开关柜。(2)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储能系统采购:中节能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主要用于辅助系统调峰,同时兼顾系统调频及其他辅助服务),储能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案,10MW/20MWh系统分为5个2MW/4MWh储能子系统,通过35kV电缆接入光伏升压站35kV开关柜。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

1.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项目采购一套14MW/28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划分7个储能单元,单个储能单元容量≥4MWh,PCS一体机功率单元≥2MW(与储能单元配套),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2.中节能玉门项目采购一套10MW/20MWh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划分5个储能单元,单个储能单元容量≥4MWh,PCS一体机功率单元≥2MW(与储能单元配套),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储能系统含箱式储能电池系统、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能量管理系统(EMS)等。

3.招标范围为一体化储能系统设备的组装集成并运输至现场,设备现场调试并配合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最终接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包括通过政府部门、电网公司(详见附件C-1及附件C-2)、招标人(需求人)储能系统的相关审核、检验、测试(包括验收阶段项目整体系统效率测试)、验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包含储能设备基础、设备到场后的卸货和吊装、箱体间一二次连接电缆及线缆的采购及接线安装,储能接入所需的35kV开关柜、电缆及0.2s双向计量主备双表的采购及安装,一套汇集线路过流保护装置、四面二次屏柜安装位、辅助电源。质保期为自通过并网测试后60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配合安装、调试日期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

1.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二期项目交货地点为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工业园区中节能民勤红沙岗一期30兆瓦电站旁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中节能玉门项目交货地点为甘肃省玉门市玉门镇西南中节能昌马风电场中控楼东侧;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中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40MWh及以上的电力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注:

(1)业绩须为投标人的供货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储能系统中的单项设备的业绩,则该业绩为无效业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中;

(2)储能系统容量在5MWh及以上的单项合同作为有效业绩,计入投标人累计供货业绩;

(3)框架协议业绩视为无效业绩,不计入累计供货业绩;

(4)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须体现电力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供货数量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非中文合同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5.2投标人供货设备在实际已运行项目中,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5.3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含)至今不存在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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