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北智慧能源博览会

2022华北智慧能源博览会定于2022年7月30日-8月1日举办,预期面积将达到24000平方米,汇聚超500家一线新能源企业参展,将有超过26000位来自政府机构、监管单位、科研院所、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系统集成商、能源服务商等专业观众到场。

指导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省委员会

主办单位:河北省国际展览中心;河北英尚利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会;

天津市新能源协会;

河北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协会;

河北省农村能源行业协会;

张家口市新能源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华北智慧能源发展联盟

一、展会介绍

2022华北智慧能源博览会定于2022年7月30日-8月1日举办,预期面积将达到24000平方米,汇聚超500家一线新能源企业参展,将有超过26000位来自政府机构、监管单位、科研院所、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系统集成商、能源服务商等专业观众到场。

博览会同期将举办论坛会议活动,集结行业协会大牛,相关部门领导和业界领军人物共同就行业前沿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各省政策导向等展开讨论。华北智慧能源博览会是华北地区最专业的品牌能源展会,为企业提供进入华北市场的契机和平台,引领您进入快速发展的华北能源市场。

随着中国“双碳”目标的提出,碳交易市场上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利好政策发布,国内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掀起了一场能源革命,让更清洁、更智慧的能源走进每个人的身边!华北地区作为能源消耗量最大的地区之一,我们诚邀国内相关业者相聚正定,为中国“3060”目标助力,共襄、共享、共赏华北可再生能源发展大局!

二、同期活动

1、2022 第二届华北智慧能源发展峰会;

2、第二届华北户用光伏应用与市场开发研讨会;

3、2022 第二届华北储能技术高峰论坛;

4 、2022华北智慧能源发展联盟会员大会 暨工商业与户用光伏品牌表彰大会

5、2022 第二届华北风能、储能、太阳能行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6、企业招商会。

(备注:活动最终日程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参展范围

A.光伏:硅料、硅锭/硅块、硅片、玻璃、封装薄膜等;组件、控制器、转换器、光伏线缆、熔断器等;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玻璃清洗设备、结线/焊接设备、层压设备等;支架系统、追踪系统等;光伏应用技术和产品:光伏建筑一体化、浮体光伏技术及相关产品、农业光伏技术及产品、太阳能家居用品及其他太阳能产品等;光伏发电工程及系统:太阳能暖通空调系统、太阳能检测及控制系统等;运维公司等。

B.风能:风力发电机;配套设备及技术:制动系统、控制系统、升降系统、传动系统、监控系统、润滑油(剂)、测量技术及设备、输送系统、安全系统、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等;服务与咨询:风力协会与基金、银行及金融系统、电网运营商、安装服务等。

C.储能:蓄热/蓄冷储能、水储能、蓄氢储能等;各类蓄电池、储能电源;可再生燃料电池等技术、设备及材料;充电器、充电桩技术、逆变器、监视器储能电站及EPC工程;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用电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系统、检验装置、计量柜和元件、量测仪器、传感器等。

D.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及技术:氢能发电技术、水电、核能、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和技术。

四、观众群体

1、全国省(市)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厅(局)建设厅(局)、自然环境厅(局)、教育厅(局)、农业厅(局)、科技厅(局)、商务厅(局)等政府主管部门;

2、国内外光伏产品及配件代理商、经销商、采购商;风能产品代理商、经销商、采购商;储能产品代理商、经销商、采购商;光伏电站,风电站开发商、运营商、投资商、工程承包商等;

3、各地电力、能源、节能、建筑、农业、畜牧业、制造业、工商业等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

4、房地产、建筑设计院等投资、建设单位;医院、院校、养老机构、酒店、纺织、印染、食品、化工等企事业单位;

5、国内外有关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媒体。

五、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9 平方米起租):RMB 7200 / 9 平方米(开口费 10%)

基本配置:地毯、照明灯、电源插座 1 支、洽谈桌椅(一桌两椅);垃圾桶 1个,楣板

室内光地(36 平方米起租):RMB 680 / 平方米 (开口费 10%)

室内光地含展期内使用面积和使用空间,不含标准展位配置,由企业自行装修。

即日起至2022年1月1日前订展可享受早鸟价,详情请联系主办方。​

六、华北智慧能源博览会组委会

座机:0311-85179229

手机:贾经理1340119579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场咨询:

  1. 2021 年7 月,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谈绪祥在13 日举行的中欧合作伙伴对话绿色发展论坛上介绍:未来五年,北京将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绿色低碳智慧转型。“十四五”时期,北京将深入实施绿色北京战略。主要从深入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绿色低碳智慧转型;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强化行为引导,让更多市民共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五个方面付诸行动。其中,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绿色低碳智慧转型方面,北京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的理念,将可再生能源利用作为各级规划体系的约束性指标,实现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现代农业设施、矿山修复治理的融合发展,推进光伏、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规模化应用,有序推进源网荷储用一体化发展。到2025 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14%左右。
  2. 2021 年6 月,《天津电力“碳达峰、碳中和” 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要实现能源供应清洁化。建设宁河、大港新能源接网专用通道,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打造滨海3000 兆瓦级“盐光互补”新能源基地及宁河、港1000 兆瓦级新能源基地;按照国家要求,配置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支撑新能源大规模接网和消纳。实施“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新建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储能装置,实现新能源发电功率波动平抑。开展新能源和蓄热、蓄冷、制氢相结合的工程示范,推动新能源生产、转化、储存、运输多环节融合,实现多途径利用。通过“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提高本地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发展。做好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接网服务,持续简化、优化分布式电源接网工作流程,为发电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免费服务。积极推动发展“光伏+储能”,提高分布式电源利用效率。加强配电网互联互通和智能控制,满足分布式电源接网和多元负荷用电需要。做好接网型微电网接入服务,发挥微电网就地消纳分布式电源、集成优化供需资源作用。
  3. 2021 年5 月,河北省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指出,要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抽水蓄能,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支持张家口、承德等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制氢产业。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新支柱: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高效光伏设备、高端风电设备、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装备产业,加快风光火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等关键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加速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进程,打造全国氢能产业发展高地。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构建坚强可靠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坚强智能安全电网,谋划新的送电通道,加强以特高压电网为支撑的500 千伏主网架,继续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加强电网运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到2025 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 万千瓦。加快新能源制氢,合理布局加氢站、输氢管线,推进坝上地区氢能基地建设。
  4. 2021 年5 月6 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加快培育第三方运维、点对点能源服务等绿色能源生产、消费和交易新业态。开发绿色能源衍生品,提供差异化绿色能源套餐。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鼓励能源生产与消费企业共同设立碳中和基金,发挥好山西国投绿色能源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加快布局一批绿色发电市场化项目,推动开展碳捕捉、碳封存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普及绿色建筑、绿色生产、绿色出行。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构建山西省绿色多元能源供给体系。开展“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优先发展新能源,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结合电网调峰需求,组织实施一批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项目,开展“风电+光伏+储能”“分布式+微网+储能”“大电网+储能”等发储用一体化的商业模式。
  5. 2021 年3 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部门表示,“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将推动“四大产业”“十大工程”。“所谓‘四大产业’就是,内蒙古依托能源基地建设,以资源和市场换产业,开展新型能源产业关键装备及其零部件制造,打造风能、太阳能、氢能、储能四大新型能源产业,初步计划“十四五”时期实施30 余个项目、完成投资近千亿元。 “十大工程”是指,内蒙古实施的新能源倍增、灵活电网、控煤减碳、源网荷储、再电气化、绿氢经济、数字能源、惠民提升、科技赋能、区域合作10 项工程。据介绍,内蒙古初步计划在“十四五”时期实施400 余个项目、完成投资近万亿元。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新建煤矿重点在鄂尔多斯布局,光伏发电重点在沙漠荒漠、采煤沉陷区、露天煤矿排土场布局。内蒙古将推进光伏+生态治理建设,风电重点向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包头、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地倾斜,并在资源条件较好的沿边境地区推进连片开发建设。
  6. 2021 年6 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2021 年~2023 年规划2.395GW 分布式光伏,蒙西电网区域206.9 万千瓦,蒙东电网区域32.6万千瓦。根据文件,本计划仅针对于装机容量6 兆瓦以下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模式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单个分布式光伏规模不应超过6 兆瓦,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以35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不得升压外送。此外,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不得向其他投资人转让。事实上,尽管内蒙古光伏累计装机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但其分布式光伏则较为滞后,截止到2020年底,其光伏总装机为12.37GW,但分布式光伏仅为980MW,占比为7.9%。通过本次规划来看,蒙西地区2021~2023 年分布式光伏年度规模分别为394MW、907MW、768MW;蒙东地区年度规模则分别为156MW、99MW、71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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