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第(四)和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二条。



本文转载自: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
转载用途: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 | 如有异议请联系:[email protected],24小时内处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内容仅代表原作者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能源监管办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时代储能(霞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第(四)和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