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规划中提出,科学研究新型储能发展路径,有序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发展。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配置电化学储能优化运行;鼓励核电等电源配置储能开展联合调峰、调频;在可再生能源送出集中区选点推进大型电网侧储能电站示范,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鼓励工商业用户、学校、医院等用户配置储能,有效参与需求侧管理;合理布局电网侧大容量储能电站。积极探索储能商业模式,协助促进技术应用成熟及市场规则形成,打造储能标杆项目。
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和 5G 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分布式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储能技术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加快推动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区域构建电、气、冷、热等多元化综合能源供应体系,组织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总体规划,增强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各环节的保障能力。
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储能电站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规范,完善储能电池生产、梯次利用、回收等全寿命周期行业标准及管理办法,明确新型储能并网运行标准,加强组件和系统运行状态在线监测,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提升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船舶电动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充电桩、港口和机场岸电使用率,提升交通领域电气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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