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

3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件明确,“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系统,“光”是指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储”是指在供配电系统中配置储电装置,“直”是指低压直流配电系统,“柔”是指建筑用电、储电具有可调节、可中断特性。

原文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和“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以及《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推动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规模化应用,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BIPV)、“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局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以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已建或在建的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系统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申报主体

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有关单位申报。属以下情况的,应联合申报:

(一)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系统由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应联合系统投资单位共同申报;

(二)已建成项目,应联合运维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2024年度试点项目申报分为两批进行征集、组织专家评审,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主要试点内容选择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或“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应完成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相关手续。

(四)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组件为建筑材料或构件,实现与建筑的结合或集成。“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系统,“光”是指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储”是指在供配电系统中配置储电装置,“直”是指低压直流配电系统,“柔”是指建筑用电、储电具有可调节、可中断特性。

(五)项目设计施工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六)试点项目具有较好的应用成效或前景和推广价值。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全套申报盖章纸质资料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5008号莲花大厦东座20楼20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组织遴选。我局对所提交申报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三)确定试点。对通过审查和评审的项目,我局将列为深圳市2024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并对外公布。

五、试点要求

(一)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试点过程中注重资料收集,做好经验总结。

(二)我局将对试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跟踪调研,试点项目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对于优秀试点项目,我局将通过组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试点项目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我们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因内容为机器人自动从互联网自动抓取,如您不希望您的作品出现在我们的平台,请和我们联系处理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18626060360,谢谢!

(0)
管理员管理员
上一篇 2024-03-22 13:12
下一篇 2024-03-22

相关推荐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