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两个细则”修订:将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纳入并网运行管理范围

为规范华中区域电力系统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2023年4月24日至26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华中区域“两个细则”修订工作会。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公室,以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六省(市)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专业人员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各参会单位对并网主体的具体范围、性能指标(参数)、辅助服务品种、需求确定原则、补偿分摊标准、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对细则的科学性、适应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交流。

本次“两个细则”修订在坚持华中区域内规则基本统一的原则下,将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纳入并网运行管理范围,新增了转动惯量、爬坡等辅助服务品种,进一步加强了对新能源的管理,在充分考虑各省(市)实际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品种设置差异化管理措施。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对细则进行修订完善后将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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