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2月3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本次试点释放项目总装机规模约1GW左右。原则上每种技术路线不超过2个项目;纳入试点示范范围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按照不超过储能电池调节容量的5倍配置新能源发电项目。储能电站项目应早于新能源项目建成。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

根据湖北省实际,锂电池、钠硫电池技术路线储能项目、已获得新能源发电建设指标的储能项目不参与申报。

原文如下:

湖北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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