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西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要求中明确:一体化项目的电源配置为不低于总电量20%的新能源,其中不低于总用电量的50%的一体化项目列为重点发展,新能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储能配置上要求不低于总装机容量的15%、时长2小时,并能满足削减一体化项目 5%高峰用电负荷的要求。

试点目标:到2025年,重点实施一批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开展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项目,在促进能源低碳、柔性、智慧转型升级上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体化项目外购电量必须全部通过市场化交易购买。积极鼓励一体化项目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提供辅助服务。鼓励一体化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一体化项目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未达到要求的应通过市场购买绿色电力。

征求意见期自2023年1月29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

其他详细信息请参考征求意见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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