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世界网讯:1月22日,吉林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每个充电场站必须具有1个直流桩或5个交流桩以上,并且每个场站有自己的电量计量装置,申请项目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投运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申报2020年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
(吉能电力联〔2021〕18号)
附件: 附件:吉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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