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2025年储能装机达600万千瓦!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12月19日,青海省政府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90.6%,2030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清洁电力外送量2025年达到512亿千瓦时,2030年达到1450亿千瓦时。电化学储能装机2025年达到600万千瓦,建成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海南州、海西州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顺利建成。

提升多能互补储能调峰能力。积极推动水储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储能技术示范,形成多种技术路线叠加多重应用场景的储能多元发展格局。按照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充分挖掘水电调节潜力,实现水电二次开发利用。挖掘黄河上游梯级水库储能潜力,推动常规水电、可逆式机组、储能工厂协同开发模式,实现电力系统长周期储能调节。开展太阳能热发电参与系统调峰的联调运行示范,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围绕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电化学储能合理布局。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探索建立共享储能运行模式,推进商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建成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

详情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2022〕6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8日

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总体部署,扎实推进青海省碳达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和《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青发〔2022〕5号)精神,结合省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赋能产业“四地”建设,从供给、消费、固碳“三端”发力,立足资源禀赋,突出青海特色,科学制定全省碳达峰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构建“1+6+8”省级、领域、地区达峰体系,稳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率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率先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率先走出生态友好、绿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将青海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稳妥推进。锚定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提升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分类施策、协同联动,守牢能源安全和发展底线,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方向一致、步调一致、安全降碳,坚决不搞“一刀切”,严肃纠正罔顾客观实际的运动式“减碳”。

赋能“四地”,重点突破。全方位落实国家生态战略,多维度深挖资源禀赋,聚焦产业“四地”建设,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厚植新兴产业,坚持先立后破,在清洁能源、特色产业、生态增汇、体制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大胆创新,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区率先达峰,为全国能源结构转型、降碳减排作出更多青海贡献。

创新驱动,节约优先。按照有利于提高能效水平、有利于发展新能源、有利于强化全面节约的导向,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进一步优化能耗双控政策,完善保障方案及配套制度,聚力推进能源治理和相关领域改革,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为实现达峰目标注入不竭动力。

两手发力,全民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筑“省级牵头抓总、部门高效协同、行业协调推动、地方细化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科技制度创新发展,完善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各类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大力倡导社会各界深入践行绿色生活、扩大绿色消费,形成共建共享、全民参与、协同推进的碳达峰工作整体合力。

二、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总体部署,充分发挥青海资源优势,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能源结构转型、降碳减排作出贡献。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日趋健全。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9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2.2%;森林覆盖率达到8%,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8.5%,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探索构建覆盖全省的零碳电力系统,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保持全国领先,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左右;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步提高,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循环经济发展成为新引擎。到2025年,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为新动能。到2025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90.6%,2030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清洁电力外送量2025年达到512亿千瓦时,2030年达到1450亿千瓦时。电化学储能装机2025年达到600万千瓦,建成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海南州、海西州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顺利建成。

——农业农村减排增汇展现新气象。到2025年,全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30年,基本实现绿色低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

——工业领域达峰取得新成效。到2025年,行业能效全面达到国内基准水平,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5%,力争下降14.5%。到2030年,基本实现工业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发展。

——服务业绿色低碳呈现新活力。到2025年,国家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7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达到80%,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到2030年,基本建成便捷通达、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

——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成为新常态。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以上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72%节能设计标准,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达到15%以上,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率达到30%以上,城镇社区物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基本实现建筑全过程绿色化、低碳化。

——生态碳汇巩固提升成为新支撑。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到2025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8.5%,森林覆盖率达到8%。

——全民低碳行动成为新时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普及低碳节能教育,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学习培训,全民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基本形成。到2025年,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

(二)特色发展目标。

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推进清洁能源、特色产业、生态增汇、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青海经验”,培育“青海亮点”,助力碳达峰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清洁能源提质扩能。深度挖掘青藏高原风、光、水能潜力,加强全省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多类型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增强对新能源的调节能力,率先打造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推进煤电等电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应用,探索构建全国首个省域零碳电力系统,加大绿电输出,为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做出“青海贡献”。

——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青海省自然资源禀赋,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高原蓝天碧水净土,推进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利用得天独厚的盐湖资源,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用足用活绿电资源,加快培育零碳产业体系,打造创新零碳产业园区。依托丰富生态旅游资源,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通过打造多元化循环经济体系,助力产业脱碳。

——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扎实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实施国土空间绿化和人工造林行动,提升森林覆盖率;强化沙化草地和黑土滩治理,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高生态系统质量与韧性、巩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支撑青藏高原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

——体制机制优化创新。以绿色低碳为导向,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具有青海特色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探索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效增加生态产品稳定供给,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全省绿电核算体系,推进省域间绿电互换合作,创新探索绿电核算与合作模式,加快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系统谋划、有序推进,重点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服务业绿色低碳行动、农业农村减排增汇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生态碳汇巩固提升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各市州有序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以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强化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以青海省盐湖资源优势为依托,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打通关键技术环节,通过延链补链强链探索形成循环经济新模式。加强钾资源可持续性保障,合理有序开发系列产品,提高资源转化率和生产回收率,建设世界级钾产业基地。发展镁系资源下游产业,拓宽镁系材料应用范围,建设世界级镁产业基地。提高锂资源生产工艺水平,释放锂资源产能,打造世界级锂电新能源与轻金属材料产业基地。发展金属钠下游轻金属合金及精细无机盐化工产品,实现钠资源深度开发,建设世界级钠产业基地。发展硼回收利用技术,适度扩大硼酸产能,拓展下游精细化学品、新材料,打造硼产业基地。开展盐湖卤水提铷研究,开发溴、铷、铯为主的稀散元素提取和深加工,不断提升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盐湖产业与煤化工、油气化工相互融合,解决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伴生的氯平衡关键问题。到2025年,盐湖产业产值突破340亿元,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到2030年,盐湖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产值达到700亿元,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2.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低碳化升级。发挥全省清洁能源优势,完善“装备制造—清洁能源生产—绿电输送—消纳”循环产业链条,提高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比重。推进盐湖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鼓励盐湖资源开发企业优先使用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提升盐湖产业绿色发展水平。鼓励电解铝、钢铁、铁合金等行业提高清洁用能占比,加大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力度,完成绿色化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降低产业碳排放,形成以新能源为驱动的多元循环经济体系。

3.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优化煤化工、特色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推动园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促进原料和废弃物源头减量,推进产业废弃物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提高园区绿电供能占比,持续推进更多增量电网建设,支持建设一定规模的离网微网,降低生产碳排放。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加快园区废水资源化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实施污水集中处置系统,推动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4%。

4.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实施《青海省“十四五”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探索黄河流域、湟水流域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模式,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回收网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交易市场“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废钢铁、废旧动力电池、废旧电子电器、报废汽车、废塑料等废旧物资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建设区域性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和技术平台,扩大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在生态修复、冶金、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利用规模。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大农田残膜、农兽药包装废弃物、灌溉器材、农机具等回收处置力度。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农牧区秸秆资源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85%以上。

5.推进不同行业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区域资源整体开发、产业协同联动发展,促进资源、产品的综合开发、循环利用和产业融合,着力打造资源综合开发、深度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循环型产业链,形成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各产业间纵向延伸、横向融合,资源、产品多层联动发展循环型产业新格局。把循环发展作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基本途径,加强生产过程中副产物在生活系统中的循环利用,生活系统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用于生产过程,推动实现生产、生活、流通、消费各环节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物质流、资金流、产品链之间流通互补,实现各类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

(二)以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为引领,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加快清洁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依托资源优势,统筹兼顾内需和外送,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为依托,辐射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的清洁能源开发格局。充分利用高原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富集优势,持续推进新能源发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技术发展高地,引领全国清洁能源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科学有序组织黄河上游水能资源开发。积极推进规划内大中型水电站有序建设,全力推进玛尔挡、羊曲水电站建成投产,加快推进茨哈峡、尔多和宁木特等水电站的前期工作。稳步开展黄河上游已建水电站扩机改造,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分布式清洁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深入推进共和至贵德、西宁至海东地区地热资源、共和盆地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实现试验性发电及推广应用。加快培育能源新品种,科学布局氢能、核能等能源供给,形成未来能源发展新支撑;创新氢能与光伏、储能等融合发展模式,在海西、海南等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到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总量达8900万千瓦,力争占比超过90.6%。到2030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充分挖掘柴达木盆地油气勘探开发潜力,建设高原千万吨级油气当量勘探开发基地,筑牢国家后备能源基础。合理选址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和省内天然气管网与国家管网实现互联互通。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科学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向绿色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深度转变,显著提升煤矿安全水平。

3.优化新型电力系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积极扩大绿色电力跨省跨区外送规模,支撑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实现青海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重点围绕海西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推进青海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工程及配套电源前期工作,适时研究论证后续跨区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和配套清洁能源基地。加强交流骨干网架建设,重点围绕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和输送、负荷中心地区电力需求增长、省内大型清洁电源接入需求,建设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发挥青海与周边省区资源互补、调节能力互补、系统特性互补的优势,加强省际电网互联,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提升配电网柔性开放接入能力、灵活控制能力和抗扰动能力,积极服务分布式电源、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电采暖等多元化负荷接入需求,打造清洁低碳的新型城农网配电系统。力争到2025年,电力外送量达到512亿千瓦时。

4.提升多能互补储能调峰能力。积极推动水储能、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储能技术示范,形成多种技术路线叠加多重应用场景的储能多元发展格局。按照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建设黄河上游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充分挖掘水电调节潜力,实现水电二次开发利用。挖掘黄河上游梯级水库储能潜力,推动常规水电、可逆式机组、储能工厂协同开发模式,实现电力系统长周期储能调节。开展太阳能热发电参与系统调峰的联调运行示范,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水平。发挥燃气电站深度应急调峰和快速启停等优势,结合天然气供应能力和电力系统发展需求,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一定规模的燃气电站。围绕海南州、海西州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电化学储能合理布局。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探索建立共享储能运行模式,推进商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万千瓦,建成国家储能先行示范区。

5.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化石能源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逐步降低煤油气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统筹电力供应安全保障,合理控制煤电新增规模,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稳妥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推动气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2.2%。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55%以上。

(三)以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为契机,实施服务业绿色低碳行动。

1.推进旅游业低碳化发展。优化生态旅游布局,构建“一环引领、六区示范、两廊联动、多点带动”的生态旅游发展框架。建设青藏高原生态旅游大环线,建成青海湖、塔尔寺、茶卡盐湖等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省级实验区,推动旅游服务设施低碳化升级,构建低碳生态旅游产品体系。推动交通旅游生态化发展,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发展公转铁、公转空等多式联运方式,低碳化升级改造旅游交通服务设施。积极创建“生态住宿”“绿色餐饮”“生态农家乐”“生态牧家乐”,提升现有农家乐、牧家乐低碳化水平,培育一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示范企业。通过旅游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带动交通、住宿餐饮、仓储邮政等行业绿色转型。到2030年,低碳生态旅游的产品体系更加成熟、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建成集约化、低碳化、绿色化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2.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加快推进以绿色低碳旅游交通为突破口、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构建“快进漫游”综合旅游交通网络,优化旅客运输结构。打造青海湖慢行环线,构建生态廊道,提升道路生态功能和景观品质。推动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低碳化升级,在旅游景区建设生态停车场、充电桩、新能源汽车营地。积极推广电瓶车、混合动力车等交通工具在景区内应用。结合旅游交通网络,推进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打造青海省“一轴十射四环多联”高等级公路格局、“两心、三环、三横四纵”复合型铁路布局,着力将公路与铁路、机场高效衔接,优化综合运输网络布局,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加强智能交通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巡游、网约车融合发展,持续降低出租车道路空驶率。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配套设施,推动加氢站建设使用。探索交通运输工具清洁能源替代技术,强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5年,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95.5%,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普通国省道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100%,公路干线废旧路面材料回收率和循环利用率分别达98%和85%。

3.形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低碳新业态。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绿色低碳发展,引导批发零售企业参与低碳节能活动,支持住宿、餐饮老店开展低碳化节能改造,鼓励新店建设应用低碳节能技术,提高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餐饮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推广绿色食材、绿色餐具,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建立低碳消费常态化宣传机制,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在旅游景区酒店不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标示“低碳营业商店”、建立绿色产品专柜,引导游客绿色旅行,保护景区自然资源环境。到2025年,酒店、宾馆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4.加速仓储物流低碳化。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物流网络,构建低碳物流体系,推动绿色物流快速发展。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推进智慧物流发展,提升货运集约化水平,优化仓储布局,减少运输频次及运输过程碳排放。加快绿色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车用加气站、充电桩布局,在快递转运中心、物流园区等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广清洁能源车、新能源车等绿色低碳运输工具,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以绿色物流为突破口,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使用绿色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实施货物包装减量化。探索建设“零碳物流”产业示范园区,加大推进高比例清洁电力建设力度,为园区物流企业创造100%清洁电力使用环境。到2025年,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流通企业向供应链综合服务转型,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下降至13%左右。

(四)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为支点,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增汇行动。

1.加快农牧业低碳发展。推行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做大做强有机品牌,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围绕牦牛、藏羊、青稞、蔬菜、休闲农牧业五大特色产业,坚持“有机肥+N”模式替代化肥减量,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田深耕深松、水肥一体化、优质饲草种植等农牧业增产增效技术,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科技水平。以“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为原则,着力构建生产各环节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实现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标准化生产全覆盖。利用青海冷凉气候优势,大力实施“青字号”农畜产品品牌培育行动,积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有竞争力的企业品牌和农畜产品品牌。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快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到2025年,绿色有机种植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青字号”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做强农牧企业品牌100个,培育做大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30个,农畜产品品牌300个。到2030年,建成国内乃至国际具有鲜明特色的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

2.大力推动农牧业降碳增汇。重点围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降碳技术推广、农业废弃物再利用、土壤质量治理,开展农牧业降碳增汇。围绕“一控两减”目标任务,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加强宣传引导,改变农民施肥观念,引导农民自觉采用科学施肥技术。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实施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实施农田残膜回收行动,完善废旧地膜和农兽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实施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工程,提高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开展盐渍化耕地治理及耕地土壤质量提升试点,提升土壤固碳能力。引进符合青海特色具有碳汇潜力新品种进行培育,筛选出适合推广种植的高生态价值作物。力争到2025年全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100%,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覆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左右,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打造低碳示范美丽乡村。实施乡村能源革命,完善农牧区能源基础设施,推进农牧地区用能清洁化、低碳化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进低碳示范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大力推广农牧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重点实施农村电网升级工程,提升农牧地区供电质量。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农牧区积极推进燃气下乡,实现燃气到户。有序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等项目,引导农牧民取暖与炊事用能清洁化、低碳化,积极探索地热、工业余热进行供暖使用。推广集保温隔热等多功能一体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引导农牧民建设节能型住房。开展“乡村节能行动”,推动高效生产机械、节能家电器材入户到家,提升农牧民用能效率。力争到2025年,农牧区低碳生活生产格局基本形成,建设200个低碳示范美丽乡村。到2030年,农牧地区实现生产生活用能清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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