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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建居民区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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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委、市规资局、市房产局及国网南京供电公司联合发布《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文件指出,新建居民区规划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并按不低于规划配建停车位数的20%配建充电设施,且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有序充电桩应具备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功能,实现错峰充电。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交规范〔2022〕1号

市各有关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国网南京供电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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