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住建局:新建住宅100%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10月18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住建局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会议上,回复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安装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解决飞线隐患的议案转建议》时提出,要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协同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防范火灾专项整治和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棚)建设。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深入谋划我市充电桩布点研究和建设计划,推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出台,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桩联网信息平台,全力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发展。到2023年,建成完善的公共停车场、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改建停车场和小区充电桩数不低于车位数10%。积极推进乘用车、电动重卡换电站建设。

原文如下:

市住建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74号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小燕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安装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解决飞线隐患的议案转建议”收悉,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及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日常管理”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安全充电行为,吸取经验教训、消除火灾隐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进行指示批示,并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进展情况听取专题汇报。根据市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印发《马鞍山市住宅小区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防范火灾专项整治和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我市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协同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防范火灾专项整治和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棚)建设。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小区业主实际需求和基础设施现状,因地制宜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棚)。广泛发动宣传,引导居民自觉主动规范做好电动车停放和安全充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住宅小区居民生活秩序和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已在130多个居民小区建设完成7900余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新增充电插座79000余个。

(一)部门属地联动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防范火灾、“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和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棚)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街道(乡镇)、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定期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建局负责市级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方案实施。研究确定充电桩建设市场化运作模式,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车管理相关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电动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防范火灾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工作。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推动电动车消防管理地方立法。市城管局负责规范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住宅小区电动车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指导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加强源头管控,在新建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按标准审核方案中的电动车位配备情况以及充电设施的布局情况。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工作。

(二)主动牵头对接大型国企承接充电桩建设

市住建局主动牵头召集中国铁塔、移动、联通、电信四大运营商马鞍山分公司和主城区两区两园区四个载体单位就具体建设运营工作开展磋商对接。督促四大运营商积极参与充电桩建设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让利于民;根据物业、社区有关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建设工作;提供合格产品,切实抓好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维护管理,做好设备参保投保工作;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建立良好的竞争秩序和共商机制。四大运营商在区政府和区牵头部门的指导下,明确时间节点,采取委托授权的模式,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工作。原则上要求市场化建设运营主体统一收费标准、充电时长和建设标准。一是面对不同人群实际需求,提供APP、刷卡和投币等多种充电支付方式。二是对使用手机APP付费的,单次充电没有充满预定时长的,据实在线予以退费。三是智能充电桩运营管理要充分发挥智能收费、智能断电、智能联动报警、智能在线管理等智能优势。

(三)因地制宜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印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马政办秘〔2020〕95号),对住宅小区电动车停车设施的配建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载体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需求按照改造和新建两大类进行了全面摸底。因地制宜提出充电桩(棚)建设方案,做到科学选点、科学布局,原则上一个小区制定一个方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应急管理、消防、供电等部门对方案予以审核把关。充电桩建设使用过程中将引入智能化、视频监控等安防设施,与公安部门建立视频数据联网。鼓励引导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主动做好充电桩建设,方便职工电动车充电,有效减少生活小区内夜间充电频次,加强电动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四)分类实施加强电动车安全充电源头管控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按有关要求配置和居住规模相适应的非机动车停车位,科学合理预测电动车充电桩需求数量,有条件的将量化指标写入规划设计条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近年来,我市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均将充电桩建设纳入改造范围,切实回应市民关切。在改造中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安全优先、统筹解决的原则对小区现有充电设施设备进行改扩建,要求做到电动车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采取防雷、防风、防雨及排水等措施;充电装置采取防撞措施;车棚和车库内集中充电设施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园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管理”方面

(一)编制主城区充电桩规划研究,科学指导基础设施布点

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市住建局早在2019年4月就开展了我市充电桩现状调查工作,2019年12月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了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规划工作,经多轮磋商,编制完成《马鞍山市主城区充电桩规划研究(2020-2035)》。该编制成果针对目前我市公共充电桩布局不合理、维护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未来建设需求做出了预测,计划到2025年通过构建整体覆盖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与充电设施服务走廊,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市住建局根据《马鞍山市主城区充电桩规划研究(2020-2035)》,正在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深入谋划我市充电桩布点研究和建设计划,推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出台,加快构建全市统一的桩联网信息平台,全力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的发展。

(二)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明晰职责合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21年9月1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增强汽车生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全市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通知对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整车企业开拓市场等三大板块提出9项具体任务要求,其中“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确指出:到2023年,建成完善的公共停车场、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原则上不少于规划停车位的10%。改建停车场和小区充电桩数不低于车位数10%。积极推进乘用车、电动重卡换电站建设。鼓励住宅小区内充换电设施采用集中建设、统一管理模式。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通过政府出资、企业自筹等方式,完成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增强供电能力,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需求。未经专业机构认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不得以电力容量、安全等理由拒绝在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乡镇、街道、社区要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三)新建改建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强化日常管理养护,切实让市民享受便利服务

一是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明创建等工作,根据小区现状,因地制宜建立完善统一停放场所,在改造停车位基础上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提供充电服务。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管控,住建部门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对新建小区的新能源充电桩提出明确建设要求,在方案联合审查、批后监管和竣工验收环节予以严格把关,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三是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供电部门积极对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持续推动主城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建设,按照服务半径科学选址打造充电服务圈。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推进我市充电桩建设和日常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快建设更新步伐,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对全市充电桩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独立选址和改造项目的民意协商、方案编制、改造成效和居民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坚持民生导向,全力以赴做好我市充电桩建设这件暖民心实事,切实提升市民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

联系人:陈鸿

联系电话:236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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