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MW/500MWh!国投电力新疆2个储能配套光伏项目EPC招标

9月2日,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两个储能配套光伏项目EPC,储能规模共计125MW/500MWh。

公告中显示,新疆玛纳斯100MW/400MWh储能配套40MW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及新疆伊吾县25MW/100MWh储能配套100MW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储能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全部工作。

新疆玛纳斯项目公告中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中须至少有1项业绩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若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中均无法体现220kV及以上升压站,可单独提供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业绩)。

新疆伊吾县项目公告中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原文如下:

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000645-22ZB0884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电力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境内

招标人: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代管公司玛纳斯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场址位于玛纳斯县境内,项目区东侧临近S204省道,南侧临近G576国道。项目电化学储能容量为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光伏交流设计规模为40万千瓦,直流侧容量为52.2362万千瓦,拟采用545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128个光伏发电子系统,场址土地为未利用荒漠地。拟选项目用地约1062.45公顷。计划新建一座国投玛纳斯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建设3台240MVA主变压器,本期建成2台240MV主变压器,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侧电气主接线为双母线接线,规划4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及1回出线(至750kV凤凰变),预留3回;110kV侧电气主接线为双母线接线,规划6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及1回备用间隔;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规划39回出线(Ⅰ、Ⅲ、Ⅴ段母线各5回,Ⅱ、Ⅳ、Ⅵ段母线各8回),本期建成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及20回出线;220kV、110kV中性点按直接接地设计,35kV中性点按经电阻接地设计。每台主变35kV侧各配置2套容量为±48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本项目通过16回35kV光伏线路(35kVⅠ段母线接入4回,Ⅱ、Ⅳ母线各6回 )和4回35kV储能线路(35kV Ⅰ、Ⅳ段母线各1回,Ⅱ段母线2回)汇集场内光伏及储能系统后,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38公里外的凤凰750kV变实现并网。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000645-22ZB0884/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09-02 21: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09-07 21:00

文件发售金额(元):5000

文件获取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2-09-23 10:0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工期(天):273

开标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说明: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工;完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全部光伏组件并网。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储能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办理,总设报告设计及审查、勘察设计(含储能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甲供材料协调、催货(代表发包人)、卸车、保管、转运等工作。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涉网验收等所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包含电站水保设施、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工作,并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移交。临时用地的协调、土地租赁、场地平整、建设所需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为项目所需的,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项目分界点:自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220kV出线龙门架(含)为界。

供应商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中须至少有1项业绩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若EPC总承包合同业绩中均无法体现220kV及以上升压站,可单独提供1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或升压站电压等级,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任命书或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工程的,须在简历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并附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2022年01月(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000645-22ZB0885

项目类型: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电力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招标人: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代管公司国投哈密风电有限公司伊吾分公司签订合同。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以北约38.5km处,东北方向距淖毛湖镇约25km。项目场址紧邻已建成的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东侧,北侧紧邻220kV国投淖毛湖南风电汇集站,与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同场布置。本项目规划用地约4004.445亩,规划电化学储能容量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光伏发电交流侧装机10万千瓦,直流侧装机12.4899万千瓦,组件拟采用545Wp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支架采用固定支架;220kV国投淖毛湖南风电汇集站内新扩建1台容量为24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及其高、中、低压侧设备,在新扩建主变35kV侧配置2套容量为±48兆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期项目以5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国投淖毛湖南风电汇集站新扩建主变35kV母线,其中光伏项目通过4回集电线路接入,储能项目通过1回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区位于已建成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东侧,北侧紧邻220kV国投淖毛湖南风电汇集站,与已建成的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同场布置。220kV国投淖毛湖南风电汇集站位于本项目区北侧约1km处,有已建成的对外交通道路。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编号:000645-22ZB0885/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2-09-02 21: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09-07 21:00

文件发售金额(元):5000

文件获取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2022-09-23 10:00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工期(天):100

开标地点: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工期说明:开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工时间:2022年12月20日前,1座开关站带电,首个方阵并网发电;2022年12月30日全部组件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含储能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办理,总设报告设计及审查、勘察设计(含储能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含光伏组件设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甲供材料催货(代表发包人)、卸车、保管、转运等工作。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涉网验收等所有专项验收直至竣工验收,包含电站水保设施、植被恢复等项目实施,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工作,并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移交。临时用地的协调、土地租赁、场地平整、建设所需的所有工作及费用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为项目所需的,均包含在合同范围内。

供应商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须在业绩汇总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其他要求:/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任命书或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50MW及以上光伏或风电项目EPC(或PC)总承包工程的,须在简历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附项目经理连续三个月(2022年01月(含)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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