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四川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及配套电池架采购

6月28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发布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及配套电池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据了解,本项目预计采购蓄电池配辅件-耐高温电池-电池单体与电池架绝缘-12V-100Ah,单价限价2260元,需求16套;铁锂电池-集成式-3.2V-200Ah,单价限价13560元,需求40只;铁锂电池-集成式-3.2V-100Ah,单价限价6780元,需求10只。

公告中提出,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具有同类(磷酸铁锂电池类)项目业绩,具备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原文如下: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及配套电池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府新区分公司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及配套电池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SC-DXTF-2022-0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2022年磷酸铁锂电池及配套电池架采购项目。预估项目总金额:646360.00元(含税),572000.00元(不含税)。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预计采购蓄电池配辅件-耐高温电池-电池单体与电池架绝缘-12V-100Ah,单价限价2260元,需求16套;铁锂电池-集成式-3.2V-200Ah,单价限价13560元,需求40只;铁锂电池-集成式-3.2V-100Ah,单价限价6780元,需求10只。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内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1.2★服务期限:2年。

1.1.3★质量要求:合格。

1.2承包方式:/。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确定1名中选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限价646360.00元(含税),572000.00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及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1.2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自成立之日起计)

2.1.4参选人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今具有同类(磷酸铁锂电池类)项目业绩,具备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5磷酸铁锂电池具备泰尔或同等级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对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愿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载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盘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淮);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2参选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远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参选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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