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玉门“光热储能+光伏+风电”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储能工程EPC招标

6月28日,玉门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玉门“光热储能+光伏+风电”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储能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中提出,投标人须具有光热发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熔盐储能设计业绩;300MW及以上国内火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50MW及以上太阳能光热发电勘察设计或集热场施工业绩等两项及以上业绩。

原文如下:

玉门“光热储能+光伏+风电”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储能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022-ZB1-ZB-05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光热储能+光伏+风电”示范项目10万千瓦光热储能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玉门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万千瓦光热储能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玉门“光热储能+光伏+风电”示范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700MW。项目包括:10万千瓦光热储能发电项目,400MW光伏发电项目,200MW风力发电项目,新建1座330kV汇集站,通过1回330kV线路就近接入750kV变电站330kV侧。

“光热储能+光伏”站址位于甘肃省玉门市花海镇境内花海光电基地,站址北距花海镇约13km,西北距玉门新市区65km,东南距嘉峪关市57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万千瓦光热储能工程(含光热电站至330kV汇集站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设备监造、设备的保管及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建筑、安装、施工辅助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培训、技术服务、单项验收、配合性能试验、配合工程达标创优、并网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系统试运行(240h)、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

2.3工期要求:开工时间具体以开工令为准,2023年12月10日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4)上述施工企业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如下两项及以上业绩:

(1)光热发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熔盐储能设计业绩;

(2)300MW及以上国内火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

(3)50MW及以上太阳能光热发电勘察设计或集热场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没有合同违约、透露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情况发生。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独立完成的100MW及以上国内火力发电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具备建筑师、结构师等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并担任过光热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能参与投标,组建联合体的单位家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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