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MW/10MWh!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5万保障性并网项目储能装置招标

5月24日乌鲁木齐市天润新能风电有限公司发布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5万保障性并网项目储能装置招标公告。公告披露,招标范围为5MW/1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包括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公告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参与过1个兆瓦级储能项目,并提供项目详细信息表。招标原文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5万保障性并网项目。

2.项目概况: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5标段)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侧直线距离约48公里,距吐鲁番市西北侧直线距离约109公里。风电场地理坐标为88°00’38″~ 88°03’20″,北纬43°29’25.7″~ 43°31’12.9″之间,海拔高度为1124~1246m之间。该风电场南、北侧距离国道2公里左右,场区内已有风场道路,路宽在7米左右,基本满足运输需求,风电场内外交通条件一般。

3.项目地点及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5标段)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南侧直线距离约48公里。

4.交货期:2022年8月30日前保证全部货到现场,现场调试满足整站调试并网进度。具体以项目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方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5MW/1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包括成套设备、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运输方式须有投标人确认(例如火车、汽车运输等),安装地点位于达坂城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储能站内。详见技术规范书,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投标方所提供储能系统成套设备应均能满足国网公司及河南省电力公司要求,并能顺利通过投产前验收。如果投标方所供设备不能满足国网公司及河南省电力公司要求,或者不能顺利通过投产前验收,所产生的整改责任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包括:免费更换合格设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整改等。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与本次招标相应的施工、供应能力。

3.1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近五年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等)发生。

3.2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购买招标文件当日的汇率折合)。

3.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

3.2.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至少参与过1个兆瓦级储能项目,并提供项目详细信息表,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应用场景类型、投运时间、设备型号等关键信息,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2.5.投标人供货设备在实际运行项目中,近三年须无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发生(需提供承诺书)。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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