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不得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从国家能源局网站获悉,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能源局:不得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能源局:不得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同时,该意见稿还指出,新型储能项目要尽快完成备案,备案后要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在办完手续后及时开工建设。同时还对电网提出了要求,要求电网应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根据央视财经频道报道,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退役总量达到了约20万吨,而到2025年这一数字将升至约78万吨。因此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产业颇受关注,当然这也滋生出一些乱现象。此次国家能源局出手,有助于规范整个行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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