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临平区:2024年全年新增光伏和新型储能装机16万千瓦

3月27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文件显示,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点项目用能4万吨标准煤以上,腾出存量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和新型储能装机16万千瓦。全社会电量供给7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4亿立方以上。全力保障高峰时段能源安全供应,鼓励企业在高峰时段启动移峰填谷。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和电价稳中有降。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照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的70%执行。鼓励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购买绿证落实能耗平衡方案。

原文如下: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杭州市临平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夺取“当好桥头堡、建设示范区”的首战首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函〔2024〕1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贯彻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推进辖区内各类政府投资、产业投资项目449个,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以上,全年实现有效投资677.4亿元以上,全力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

1.发挥区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的信达生物、科盛半导体等8个项目,加大服务和保障力度,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加快文化设施综合体、星都大道等62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93.9亿元;由区领导领衔挂帅100个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力促重点项目全速推进、难点问题加快破解,确保省市重点新建项目开工率100%,投资完成率100%。

2.加大制造业投资服务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产业项目从谋划、招引、落地、开工至投产达效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提供个性化服务,重点推进国有产业项目和社会投资产业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加快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市“腾笼换鸟”专项资金,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1%作为区本级“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存量工业用地、优化产业园配套等。加大制造业资助力度,对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时尚产业等重点支持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全年制造业投资增长20%。

3.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用足用好省市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土地指标、财政资金等激励及配套资源倾斜。积极通过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获得土地指标奖励。精准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项目,围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5个领域补短板,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对准基础设施、能源、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1个投向领域,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

4.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加强项目前期谋划,科学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加强项目审批和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效能。落实重大项目及要素保障单月调度机制,有效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堵点、难点问题。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工业、商服住、政府投资三大类项目从谋划生成、招商盯引、落地审批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流程的核心环节、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闭环管理。实现全区163个新建项目开工率按照一季度20%、二季度50%、三季度75%、全年95%以上目标有序推进。

5.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浙江“民营经济32条”,杭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5条举措清单,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方面,积极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

二、科技创新政策(牵头部门:区经科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税务局、团区委)

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为导向,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2024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争取达到3.95%,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4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80%。

6.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两清零一提升”行动2.0版,更大范围推动制造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联合有关科研院所争创省级实验室。对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

7.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牵头创新联合体,支持其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给予补助;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补助。

8.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基础研究投入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量部分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

9.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省市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政策。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在我区实施产业化取得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合作,通过创新券、产学研项目等形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推动专利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专利产业化项目按上年度销售收入一定比例予以补助。

10.助推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提质发展。落实众创空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上级要求给予补助。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相应奖励。

11.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的市级新雏鹰企业给予奖励。

1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产品或服务,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采购领域增值化改革,实施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需求清单,助力企业参与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产品相关政策,加大采用“专精特新”企业产品力度,支持首台(套)、“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入驻政采云制造(精品)馆。区属国有企业在符合有关采购规定情况下可参照执行。

13.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大科技多元化投入,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区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区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

三、“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牵头部门:区经科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围绕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全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构建以“3+2+X”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4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

1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5.强化工业用地保障。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五大产业生态圈和“3+2+X”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特别重大和引领性产业项目可提前预支用地奖励指标。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体系,支持以工业为主的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片区统筹再开发,2024年实施工业用地有机更新2000亩以上。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主导产业、重点产业的优质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

16.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新赛道。以精准医疗、仿生机器人、新型智算、前沿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细分赛道为重点,鼓励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发挥重点产业链带动作用,支持链主型企业通过委托外包、市场采购、投资合作等方式,招引上下游优质项目;鼓励产业链配套企业积极协助引进链主型企业。以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生态,提供覆盖药物发现、动物实验、检验检测、临床研究、定制化生产等药物创新全周期的专业服务。

17.加快数实融合进程。深入实施智能制造“8332”计划,加快推进“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引导制造业企业开展“未来工厂”示范打造、“智能工厂”对标建设、“数字化车间”项目实施,对“未来工厂”各层级认定及数字化项目的实施给予奖补;全面推动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鼓励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人工智能项目实施,并积极争创国家、省、市各类数字化示范推广荣誉,给予各类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及荣誉奖补,2024年力争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速15%以上。

18.鼓励工业企业能级提升。大力推进新型都市工业、总部型制造业、研发型制造业企业发展,做大做强专精特新优质企业群体,围绕省级“雄鹰”、市级“鲲鹏”、区级大企业大集团及链主企业等梯队建设,优化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培育方案,根据生产实际给予“开门红”、季季攀登、全年稳增长等奖励,支持和鼓励企业在项目投入、科技创新、规模能级等方面发展,激发其稳大盘、强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能级提升。加快落实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相应用能补贴。

19.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构建由开发区、特色小镇、“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平台等多种形态构成的分级分类产业平台体系。坚持产业园产业特色化发展,深化“一园一主业”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开发区产业空间有机更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20.支持推进企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个项目投资额100万元(含)以上,按设备实际投资额予以相应资助。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制造建设,呈阶梯有序推荐企业参评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并按市级政策给予奖励。

21.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充分发挥服务型制造研究院等高端智力支撑,先行先试区域两业融合发展新路径。对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牵头部门:区发改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经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

紧紧围绕临平区“当好桥头堡、建设示范区”中心工作,深入实施服务业“百千万”工程。2024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营利性服务业营收增长15%以上。

22.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强对创新发展区的统筹指导,以争创省高能级创新发展区为目标,健全主导产业长效发展机制,引导资金、土地、项目、人才等要素资源向创新发展区集聚,力争2024年创新发展区服务业总营业收入突破550亿元,同比增长5%,服务业总税收达到26亿元,同比增长5%。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鼓励优质企业入驻重点楼宇,对符合条件的招商机构进行奖励。

23.加强营利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引培。集聚发展营利性服务业,加大服务业龙头招引力度,对服务业优质龙头企业给予奖励。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壮大发展,实施支撑企业持续稳进行动,在融资渠道、企业转型、配套需求、业务拓展等方面支持企业运营。

24.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进一步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聚焦算力产业,加快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算法模型与应用场景对接共建,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智算应用场景。2024年,力争信息服务业营收增速达到20%以上。对算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信息服务业企业在研发投入、资质升级、场景应用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

25.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制定《艺尚小镇对标一流跨越发展行动计划》,支持艺尚小镇打造成为科技+时尚融合的世界级时尚小镇,争创“双一流”特色小镇;发展文旅经济,力争2024年新引进项目16个;亮相潮流街区,产业街区引进落地专业化产业运营商,商业街区实现开街运营。支持算力小镇建设,围绕打造“全球一流算力产业创新区、长三角算力应用端枢纽中心、杭州市算力产业创新核”总目标,全面构建“一平台、一基金、一政策、一活动”产业支撑要素体系,力争2024年新引进项目20个。

26.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培育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升级成为总部企业;积极引进区外总部企业落户发展,着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设立区域型总部和落户研发、结算、供应链管理等功能性总部,配套市级总部政策,认定一批区级总部和区级总部培育企业,给予要素保障和梯队奖励。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和建筑业企业集群,按照规上工业企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加强企业用地保障。吸引央企、国企和省外优质建筑业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入驻,鼓励区内企业与央企、国企和优质建筑业企业合作。

27.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对新获得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文化(创)企业(重点项目)给予奖励。支持文博会、动漫节及其他重大文创会展、论坛、赛事活动的开展,择优选择影响力较大的活动给予补助。支持微短剧产业发展,深入推进“1113”微短剧产业发展体系,构建“写-拍-播-评-投”五位一体微短剧全产业链。支持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对原创音乐、动漫、游戏、影视、文学、视听等作品给予补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主体多元化、体系网络化、服务专业化、平台标准化、内容全面化的孵化载体及小微企业园集群。

28.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全面优化文体旅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加快引进和实施一批文旅融合重大项目,丰富文体旅产品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文体旅产业精品。鼓励文旅项目建设和品牌创建培育,进一步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多地引进高水准体育赛事与各类高端会议展览项目,壮大发展赛事旅游与会奖商务旅游,对品牌赛事与大型会议根据效益评估等给予补助。进一步办好重大节庆活动,全年举办文旅消费四季系列活动不少于50场,打造形成具有临平特色、具备较大影响力的文旅品牌。

五、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政策(牵头部门:区交通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邮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区交通集团)

围绕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总目标,贯彻执行《临平区打造“深度融沪桥头堡、产城融合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开放枢纽港”通道建设行动,2024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17.2亿元,加快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便捷快速立体交通网建设和共同富裕交通样板建设,建立起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临平交通高质量发展。

29.加快构建便捷快速立体交通网。配合市地铁集团加快推进杭州地铁四期工程项目,加快地铁9号线二期、地铁3号线二期、地铁15号线(崇贤段)和18号线一期工程(临平段)建设,推进15号线崇贤停车场和18号线乔司车辆基地建设及上盖开发。加快320国道杭州博陆至仁和段工程(临平段)、塘康路拓宽更新二期、S2沪杭高速公路乔司段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推进;加快杭州都市区国道联网提能工程临平段菱形互通工程、东湖地面路(德胜路-绕城)、永玄快速路、东湖路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多层次主干路网体系,进一步加强临平与主城区的道路联系和深度融合。

30.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探索多式联运,积极推动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大力支持海河联运发展,鼓励和培育区内物流企业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扎实推进星桥货场区块建设,集成物流、科创、城市配送等服务,打造杭州城东城市综合智慧物流科创园、杭州城东海铁联运物流集散中心。

31.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积极支持港口建设,依托运河岸线资源,优化运河沿线港口布局,同步谋划周边综合产业园布局,提升临平港区客货运功能,构建现代化内河港口,实现货运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

32.降低交通运输成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继续实施国标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减免港口经营服务性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3.稳步推进交通惠民。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7.26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7.6公里;实施客货邮融合发展,点线面资源互补,2024年区内计划开通塘栖镇至运河街道客货邮合作专线,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物流服务点网络布局、发挥“四好农村路”串联功能,通过公交带货、共同配送的集约化模式,实现相对偏远地区农村物资高效送达。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税务局、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大运河科创城建设管委会、钱江海关)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拓市场增订单,释放消费潜力,发挥亚运长尾效应,激发消费潜能。202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力争5.5%,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稳定,实际利用外资2.36亿美元,其中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0.94亿美元。

34.激发消费潜能。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购置税等政策,支持批零住餐业发展。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2024年,组织促消费活动60场以上;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助力打响“不夜天堂·乐购杭州”城市消费品牌。积极参与“味美浙江”餐饮品牌建设,参与杭帮菜美食嘉年华、厨神争霸赛等餐饮促消费活动,打响“食在杭州”、“食在临平”美食IP不少于5个。2024年,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申报省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区县;推进临平新城商圈建设发展,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消费场景地;提升商品市场发展水平,对认定的省商品“五化”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放心农贸市场等给予一定奖励。

35.支持新消费产业发展。支持新消费产业发展,重点培育新消费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支持打造高品质消费集聚区,推进市级及区级首店经济和新消费地标建设。推广一批宠物经济、时尚服装产业、休闲零食、智能家电等产品。持续放大“后亚运”效应,支持发展户外运动、露营等相关休闲体育消费。支持举办区级及以上的新消费等领域展会。完善宠物经济、直播带货等新消费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打造形成新消费街区和集聚区。

36.发挥电商优势。推进临平区新电商高质量发展,壮大新电商产业生态、构建新型产业链体系,打造全方位保障体系。支持直播电商与实体经济“数实融合”发展,对直播电商企业自主品牌培育、优质主播招引等方面给予奖补,建设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3个以上。

37.加大外贸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千团万企”拓市场攻坚行动,2024年重点支持区级境外展会50个以上,参展企业100家次以上。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比例不低于80%。继续推进国际营销体系试点,支持企业设立境外机构、境外展示中心、专卖店及海外贸易仓库等网点项目。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创建外贸示范企业15家以上,强化外贸主体培育。对我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产品技术等给予贴息支持。

38.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建设、产业园区建设与运营、人才培养、仓储物流、海外推广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在境外建设推广、售后海外服务网络,新增海外营销网点10个。支持传统企业借助主流跨境电商平台、独立站、垂类平台等模式出海发展,对企业在海外社交媒体平台、跨境电商平台等产生的推广营销费用给予补助,新增境外品牌20个。积极推动“文化出海”,支持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做大出口规模,支持企业参与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

39.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级2023-2025年外资招引激励政策,推动外资新项目招引落地。进一步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加大赴境外招商引资洽谈力度,积极对接“一带一路”重点国家项目资源。举办“投资浙里”“415X”等重点产业招商活动,开展现场招商推介。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供销联社)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高效生态都市农业强区,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推进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践试点建设,新增区级及以上规模产业园区2个以上,新建省级高标准农田1800亩,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创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数字农业工厂2家,新型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万亩。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农业“双强”示范、数字化改造、政策性保险等举措,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临平样板。

40.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创建大运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项目招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2024年新增区级及以上规模产业园区2个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创建认定工作,认定区级以上数字农业工厂或未来农场2家以上。提高“菜篮子”保供能力,实施市级“菜篮子”基础建设奖补政策,2024年新建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120亩,落实叶菜应急生产100亩。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1.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省定新建高标准农田1800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1300亩;实施提标改造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2000亩,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个,打造临平农田样板。

42.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助、订单奖励、最低收购价、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全省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提高水稻保险保额,保持稻谷最低收购价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

43.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支持农业高新技术试点推广,鼓励传统农业企业设施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实施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和农业“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积极开展农事服务中心、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和认定。完成市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2个,深化省级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

44.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厚植文化内涵,培育美丽经济,完善公共服务,重点开展大运河及二通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塘栖丁山湖、运河北片2大美丽乡村核心示范区块建设,建设特色村3个、未来乡村3个、数字乡村样板村3个,打造大运河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

45.拓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围绕2024年全区村社实现经营性收入150万以上目标,持续巩固好留用地开发、平台(国企)结对帮扶、经营性项目和村建民用项目建设等举措。

46.支持乡村人才创新创业。继续实施农创兴临培育工程,持续壮大农创客队伍。指导区级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建设,推进农创客孵化园等众创空间建设。选树典型,评选推荐区级优秀乡村振兴人才(农创客)、市级十佳农创客、省级农创客示范基地。推进临平农创圆桌π主题活动,建立助企服务制度,优化农创客资源共享互助平台。

47.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持续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建设。鼓励青年农业转移人口创新创业,提升居住证积分受理、办理便民性,推进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成熟应用。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牵头部门:区人力社保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临平分局、区税务局、区残疾人联合会)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48.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不少于5000人,提供就业见习岗位500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8000人。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落实《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等规定,增强用工单位及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保积极性,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确保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我区平稳实施。

49.支持推进“幼有善育”。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政策服务体系,支持普惠托育向小月龄延伸,推进普惠医育结合服务迭代升级,启动“百千万”育儿工程,强化普惠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覆盖面。做好育儿补助的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探索出台临平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助推三孩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妇幼保健特色门诊建设,探索完善以儿童发育异常为重点的服务网络建设。将脑瘫等出生缺陷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50.支持推进“学有优教”。进一步深化区域内及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和教共体建设,持续推进高中“高质量发展”和初中“提质强校”行动。2024年,多举措保障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工作,全力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75%以上。

51.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持续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提升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诊疗能力,加强区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育工作。加快推进三甲医院建设。大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积极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落实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推进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4年,按照省市下达任务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分级分层完善基层医生进修路径,推进百名医护省级医院进修计划和乡村医护能力提升医共体培育计划,提升基层医护能力水平。

52.支持推进“住有宜居”。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2024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4万方。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个、96栋。积极稳步推进有条件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100台。

53.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制度。2024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7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康养联合体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落实长期护理险参保任务。

54.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杭州市“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按省市文件规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处理杭州市低收入监测平台预警数据,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79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80人次。开展慈善项目不少于50个,投入慈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机制,实施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制。

九、要素保障清单(牵头部门:区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55.做好财政资金保障。2024年区财政安排区级预算共计56亿元。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安排17.25亿元;科技创新政策安排2.14亿元;“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安排3.04亿元;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安排0.91亿元;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政策安排16.57亿元;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安排1.31亿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安排2.02亿元;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安排12.76亿元。

56.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推动“基金+招商”产业发展扩面。把招商引资作为“生命线”,锚定“5+1”产业生态圈、总部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赛道。力争全年获得各类上级基金出资超过区级出资一倍以上。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借力用好省“4+1”专项基金、杭州“3+N”产业基金群,支持在临平落地子基金和重点项目,重点扶持我区主导产业发展。

57.实施企业上市提升计划。落实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对企业上市、股改、募资投向、再融资、持股平台制定全流程全方位保障措施,培育更多头部、高市值制造业上市公司。全年力争新增3家上市公司,新增3家申报材料企业。

58.加强企业融资支持。深入推进临平综合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人才贷、人才险、可转债等扩面,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拓源增效,提高单户担保规模,为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企业技改项目、产业化项目、研发项目等提供担保支持,对首贷、首保、科创、专精特新等提供专项优惠。

59.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建立耕地储备制度,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不少于10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不少于1000亩。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争取市级土地综合整治精品工程。2024年计划争取批次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以上。

60.加快低效用地盘活。重点推进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全区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500亩以上,支持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保障五大产业生态圈集群发展。

61.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点项目用能4万吨标准煤以上,腾出存量用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和新型储能装机16万千瓦。全社会电量供给7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4亿立方以上。全力保障高峰时段能源安全供应,鼓励企业在高峰时段启动移峰填谷。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和电价稳中有降。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照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的70%执行。鼓励市场主体购买绿证,绿证对应电量不纳入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购买绿证落实能耗平衡方案。

62.支持企业人才引育。大力实施卓越工程师“薪火计划”,完善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体系,引育更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进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试点。深化新时代“名城工匠”队伍建设,全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3500人以上。落实“青才十六法”人才培育工程,强化就业创业支持,建强用好“三园一体”服务阵地,营造浓厚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氛围。筹集青荷驿站房源,为来临青年提供住宿保障。加快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定期评选发布“青才榜”,全年计划新增青年大学生2.2万人。

63.强化重点产业人才保障。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五大产业生态圈和“3+2+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聚焦重点产业引育“高精尖缺”人才。向行业主管部门授权认定名额,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核心人才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保障。进一步优化区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对入驻有关重点园区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实行“薪酬制”评价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效提高人才生活品质。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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