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存储广告

4月1日起施行!发改委印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电池广告

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电力市场相关成员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6384634935238048003900791

6384634935238947073900791

6384634935238546753900791

6384634935246047836158220

6384634935246448416158220

6384634935246647416158220

 

免责声明

本网站发布的内容仅用于信息传播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不对文章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如您发现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处理:
管理员的头像管理员网站管理员团队
上一篇 2024-03-18 21:05
下一篇 2024-03-18 21:07

相关推荐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