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港海螺3MW/18MWh储能系统设备招标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荻港海螺3MW/18MWh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公告如下:

荻港海螺3MW/18MWh储能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荻港海螺3MW/18MWh储能系统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21CG2023FW2260

2.项目名称:荻港海螺3MW/18MWh储能系统设备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2840 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需求:3MW/18MWh储能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服务期内拟采购箱式变压器、一二次舱及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总建设期60天,其中电池系统供货期30天,主要设备质保5年,运维期6个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4.其他要求:无

5.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须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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