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储能和新能源企业签订租赁合同 储能调峰补偿协商约定

8月4日,有用户提问: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要购买一定挂钩比例储能规模,租赁费为200元/kWh/年。请问此项推荐的租赁费,租赁给电厂后,产生的调峰补偿费用,是给独立储能方,还是给电厂方?

对此,河南能监办表示,按照河南省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储能和新能源企业自主协商签订租赁合同交易。租赁后储能产生的辅助服务补偿收益费用,可由双方在有关合同中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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