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200MWh!华能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EPC招标

8月16日,华能西乡塘一期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EPC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规划容量400MW/800MWh,本期建设100MW/200MWh。拟建设地点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兴平村坛立工业园。

本项目拟新建设一套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作为独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项目一期配套建设一座220kV 升压站,5.5公里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计划于2023年 8月份开工,2023年11月份建成。要求投标人选用的电池品牌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供货总容量须不低于2GWh,并具有一个及以上国内单体不小于200MWh的电站供货业绩。

详情如下:

华能西乡塘一期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1-10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西乡塘一期集中式化学储能项目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南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兴平村坛立工业园

2.2 项目概况:本储能项目规划容量400MW/800MWh,本期建设100MW/200MWh。拟建设地点为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兴平村坛立工业园。本项目拟新建设一套基于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储能系统,作为独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参与电网调峰、调频服务。项目一期建设100MW/200MWh,配套建设一座220kV 升压站,5.5公里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施工。计划于2023年 8月份开工,2023年11月份建成。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其中的EPC总承包招标(华能西乡塘区储能项目含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各项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等内容。具体包括:

(1)专题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社会稳定报告、压覆矿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环评、水保、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等。

(2)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华能西乡塘区储能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全电站范围内各设计阶段相关的地质勘察、测量等勘察工作(含勘察、测量放线定点的标志埋设及测量器材进出电站的临时便道设计)、储能电站设备选型、主辅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储能电站各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送出线路、对侧间隔设计、道路设计(进电站及施工检修道路)及附属设施以及与厂址或厂平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

(3)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储能电站全套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主要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检验、卸车、运输、二次倒运、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材料、设备要求及供货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方的内部管理要求,供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报价方案作参考。(包含但不限于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信系统、外送线路塔材导线辅材、对侧间隔设备、智慧运维平台接入设备等)设备数量仅供参考,以经过招标人同意的最终设计为准,并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要求。

(4)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为投标人设计范围内,储能系统站区、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土建工作、全部设备基础施工、全部建构筑物装饰装修工作及道路施工;全部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验收,直至完成达标投产。送出工程包括5.5公里220kV线路的全部土建工作、设备安装、材料运输、工程内的所有调试及验收工程,送出线路的临时征地、永久征地及各项验收协调费用均包含在范围内。

(5)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完成储能电站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含消防特殊设计、消防主管部门设计审查等)、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6)配合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等手续办理涉及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2.4 工期要求:计划于2023 年 8月份开工,2023 年11月份建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至少2个新能源或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业绩等证明文件。

3.2.3资格要求: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EMS、PCS)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等,报告体现CNAS或CMA资质等)。投标人采用的电池必须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6276-2018要求的检测报告。PCS须采用单级三电平分散式模块化设计,单台功率等级≥180kW。

3.2.4 需同时具有:

(1)投标采用电池业绩要求:

投标人选用的电池品牌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供货总容量须不低于2GWh,并具有一个及以上国内单体不小于200MWh的电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集采合同,以具体批次采购订单为准)。

(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总承包合同业绩,单体项目容量不小于40MWh,(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为储能系统设备集成商,且具有电池单体(或电池模组或电池簇)、BMS、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两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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