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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电动汽车绿电交易试行方案:电动汽车车主收益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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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世界网讯:2月3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2021年湖南电动汽车绿电交易试行方案》,其中定义交易用户为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并满足经湖南省发改委备案公示、供电电压等级 10千伏及以上、充电设施接入负荷聚合平台并能依托平台有效实现车网互动等条件,交易电量为低谷时段的全部电动汽车充电电量。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获得交易价差(成交价差扣除 0.1分/千瓦时代理费)收益不低于85%,其中传导到电动汽车车主收益不低于60%。负荷聚合商收取交易价差(成交价差扣除 0.1 分/千瓦时代理费)收益不高于15%,作为平台运营服务费。

详情如下:

湘发改运行〔2021〕8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电动汽车绿电交易试行方案》的通知_00.jpg

湘发改运行〔2021〕8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电动汽车绿电交易试行方案》的通知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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