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方案发布!浙江宁波出台《宁海县省级光伏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方案》

7月20日,浙江宁波宁海县政府发布宁海县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六期。其中《宁海县加快打造“365”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7年)以及《宁海县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全面融入“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同期发布。其中指出,力争到2027年“光伏+储能”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光伏+储能”产业集群。围绕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光伏玻璃、关键辅材、光伏设备制造、储能单元、储能系统应用、电池结构件等重点细分行业集群。

为提升省级高新园区创新牵引能力。宁海县出台《宁海县省级光伏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方案》,选址宁海经济开发区和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围绕光伏储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方向,加速创新资源集聚、产创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宁海县光伏储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全国先进的光伏储能产业创新高地、长三角金南翼特色明显的绿色智造高地、环三门湾清洁能源基地,到2027年,创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80%。

同时,一并推进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光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以东方日升、旗滨集团宁海产业基地为依托,引进智能光伏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储能产品和科研机构,培育完善园区产业链。

在第六期政府公报中,《宁海县承接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也同时发布。其中提到,积极谋划分散式风力发电、大型电化学储能项目落地。到2027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超过120万千瓦。

宁海县要谋划开发风电、储能项目。因地制宜,结合滩涂光伏项目,排摸发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尽早启动项目前期选址、测风、可研等工作。以试点示范带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集成式安全发展,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发展。鼓励试点“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

原文如下:

宁海县加快打造“365”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化实施县委、县政府“365”千亿级产业集群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4号)、《宁波市加快打造“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结合宁海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国家制造强国战略,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365”千亿级产业集群,强化“大优强”“绿新高”导向,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体、创新引领与自主可控、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产业规划与产业政策、因地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实施产业平台提升、工业投资攻坚、企业“四上”培强、科技创新加速、品质管理创优、数字融合赋能六大行动,巩固提升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抢占新兴和未来产业新赛道,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稳定,进一步夯实宁海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先行提供硬核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县培育形成“光伏+储能”“文体+办公”“模具+新能源汽配”为引领的3个五百亿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打造“365”工业产业体系,重点培育“215”工业企业梯队。培育形成2家五百亿规模以上企业,10家五十亿规模以上企业,50家五亿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形成市级细分行业产业集群2个以上。构建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显、资源要素集聚、产城整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平台。

二、发展重点

(一)三大五百亿级产业集群

1.“光伏+储能”产业集群。围绕电池片、光伏组件、光伏发电、光伏玻璃、关键辅材、光伏设备制造、储能单元、储能系统应用、电池结构件等重点细分行业集群,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争到2027年“光伏+储能”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2.“文体+办公”产业集群。重点打造“研发设计——制造及包装——多元销售”产业链。充分依托得力集团品牌优势,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标准和合作研发管理体系,形成合作精密、分工专业、价值共享的文体用品产业生态,以“文创+”“科创+”“智能+”为导向,推动宁海文体用品制造业从“小而多”向“优而精”转变。力争到2027年“文体+办公”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

3.“模具+新能源汽配”产业集群。推进模具与汽车及零部件融合发展,重点打造“汽车零件——部件——总成——整车——服务”产业链。突出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引进集聚新能源整车制造、高端引擎设备等核心高端领域优势企业,推动整车与零部件制造企业协同互动发展。力争到2027年“模具+新能源汽配”产业集群产值突破500亿元,打造全国重要的高端装备产业基地。

(二)六大百亿级产业集群

1.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聚焦宁海在照明灯具、新能源领域的特色优势,结合宁海县基础与未来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发展绿色能源和节能灯具产业。力争到2027年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2.关键器件产业集群。立足宁海在阀门、轴承、五金等领域已有基础,提升发展各类传统产品,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向产业链和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力争到2027年关键器件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3.智能家电产业集群。聚焦宁海在洗衣机、风扇、插座等家电细分领域已有基础,以智能化、个性化为导向,加快推进产品迭代与服务升级,以质量品牌建设为核心,不断提升宁海县家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力争到2027年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4.高端装备产业集群。聚焦宁海在物流搬运设备、装配设备、数控机床等细分领域已有基础,推进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功能的智能装备。力争到2027年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家电产业基地。

5.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重点依托宁波生物医药产业园,聚焦宁海在生物诊断试剂、生物技术药物、生物疫苗、医疗器械领域已有基础,注重细分领域的深耕厚植,加快推动规模化发展,形成产业特色优势。力争到2027年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6.新材料产业集群。聚焦宁海在高端金属合金、有机硅新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等细分领域已有基础,发挥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弗兰采维奇材料问题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和宁波弗兰采维奇材料研究所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对产业支撑作用,加快推动新材料与模具、汽车及零部件、文具等产业的协同配套,推进材料应用与产业化。力争到2027年新材料产业集群产值突破100亿元。

(三)五个领域重点新兴产业群

1.软件信息。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创新发展自动化应用软件等重点领域;支持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围绕工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大力发展一批工业云平台。积极培育一批工业软件服务企业。

2.智造服务。鼓励考比锐特、蓝鲸自动化等重点企业,重点发展服务于智能制造的软硬件工程总包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设计服务、装备集成技术服务、工业软件系统开发服务等,加快布局智能制造服务本地市场,加大与本地有智能化转型需求的行业企业的对接合作。鼓励得力集团等大型企业主动剥离内部新兴业务,加快向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向智能制造服务商转变。加大培育一批具有总包能力的智能制造服务商。

3.智能物流。创新“互联网+”模式,对接物流仓储和智能制造,加快打造集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一站式智慧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无人配送、贸易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

4.“5G+”产业。支持运营商在主要商圈、交通枢纽、重点区域加快5G站点部署。加快引进培育芯片、滤波器、光模块、通信线缆等5G通讯核心器件。积极发展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智能家电等5G应用终端。探索推进5G+工业互联网、5G+智能驾驶、5G+智慧医疗、5G+VR/AR等应用示范。

5.航空产业。依托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等重大平台,培育发展无人机等小型航空器及零配件制造。积极创新“航空产业+”的发展模式,鼓励开发多元化的通航运营、航空模拟体验、航空主题教育、航空培训等服务。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产业平台提升行动

聚焦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实施新一轮工业集聚区规划,打造从战略产业园到优势产业社区的产业集群空间布局体系。

1.强化产业集群布局规划统筹。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对标全市“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重点细分行业产业集群,明确产业集群的发展重点。支持产业集群集聚区、先行区争创省级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到2027年,争创省级产业集群核心区1个、协同区2个。(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各乡镇〔街道〕。以下均需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2.强化产业集群特色发展。以县工业集聚区规划为导向,以战略产业园为重点,推动战略产业园特色发展。各战略产业园要强化产业规划引领,原则上主导产业不超过3个,并以园中园形式,布局细分行业产业集群,各细分行业产业集群原则上支持不超过2个战略产业园(园中园)。按照“新项目必须进园区,存量项目有序进园区”的原则,从源头推动项目、要素资源的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3.强化工业集聚区分类建设。加大战略产业园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项目入园创造良好条件,战略产业园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予以实施。加快产业社区提升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完善创新生态,提升亩均产出水平,推广产业社区管理新模式。加大对工业集聚区外工业用地整治力度,加强用地管控和低效用地整治,退低进高、集聚发展。到2027年,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到220万元/亩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5.6万元/亩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二)实施工业投资攻坚行动

以“绿新高”为导向,加大招大引强,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持续提升产业集群有效投入。

4.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围绕产业集群定期排摸产业链“强补延”项目,编制形成产业链招商地图。支持产业园区瞄准重点招商方向和目标企业开展定向招商,支持开展“产业链招商”、“产业基金招商”和“以企招企”等产业招商新模式,提升招商引资实效。落实项目有序流转和利益共享操作办法,推动专业项目进特色产业园区。到2027年,招引落地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重大项目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国资管理中心、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5.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支持企业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产业基础能力提升、进口替代等重点环节,实施技术装备更新、工艺流程再造、品质控制优化、软件与信息投入、安全生产、研发创新等技改项目。推动新增用地技改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入园集聚发展。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链共性技术、新产品试制开展联合攻关。到2027年,“365”千亿级产业集群投资项目占全县制造业投资比重在85%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6.推进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对标国际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安全等标准,分行业开展产业集群绿色化诊断工作,推动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减污、安全生产等改造,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企业。严把产业准入关,严禁高耗低效项目进入。加大产业集群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等,促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建成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80家以上,探索培育创建“零碳示范工厂”和“零碳(近零碳)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实施企业“四上”培强行动

强化分类指导、精准培育,构建形成“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优质企业梯队,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7.培育一流“链主”企业。对标一流企业标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战略规划,打造形成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支持“链主”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研发创新,争取关键领域产业技术话语权。支持“链主”企业打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和链间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协同。到2027年,培育营收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8.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围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全链条,分行业分类别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做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群体规模,发挥带动和放大效应。到2027年,累计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9.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深化“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快技术驱动实现高成长。聚焦新兴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育支持一批成长起点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未来产业“新星”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四)实施科技创新加速行动

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控制力。

10.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撑。以高水平创新型强县建设为牵引,积极融入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探索科技创新赋能县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加快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县域科技创新“宁海模式”。坚持以争创省“科技创新鼎”为总抓手、突破口,重点开展千家高企培育行动、规上企业高企全覆盖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行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一流创新生态提质行动,到2027年,争取全省创新指数排名进入第一梯队前列,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入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11.加快重大科技攻关。立足“绿色关键技术创新赋能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这一建设主题,持续加快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引导县内重点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谋划实施光电储能产业一体化、新材料产业园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项目,形成若干条绿色关键技术链条。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启动实施“双碳”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县能源比重持续攀升,到2027年,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有重大进展。每年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个以上(工业类项目)。(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12.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中心、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基本全覆盖。支持企业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施进口替代的重点工业新产品,开发一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到2027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近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省科技领军企业达到2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左右,累计建成省市级以上重点企业研究院3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五)实施品质管理创优行动

强化专利、标准引领,突出质量优先,打造“产品——企业——产业集群”品牌,提升产业影响力。

13.强化标准专利建设。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引导优势领域龙头企业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支持产业集群重点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标“国内一流、国际先进”,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推进传统制造业产品迭代升级。支持创新主体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企业加大对高质量专利的引进、吸收和转化,积极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专利保护、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协同发展。到2027年,全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9.8件以上,新增“浙江制造”标准20项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14.提高产业集群质量水平。实施卓越企业培育计划,鼓励集群企业争创政府质量奖。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深入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滚动实施特色产业质量提升项目。开展企业管理现代化达标计划,创建一批对标标杆企业。到2027年,争取新增省市级政府质量奖(项)2个以上,省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标杆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15.做强“宁波制造”品牌。支持龙头企业联合行业协会,打造绿色石化、稀土磁性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宁波特色的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支持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争创省市级以上品牌。支持企业做大品牌价值,进入品牌价值榜。到2027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20家以上、新增培育“浙江制造精品”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数字融合赋能行动

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集群深度融合,探索数据价值应用,坚持龙头企业创智能制造标杆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并举,提升行业数字化水平。

16.打造智能制造标杆。开展产业集群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创建计划,编制形成创建清单,加强专业指导。分类推进数字化改造,推动“大优强”企业从生产制造数字化向全流程、全价值链数字化发展,推动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从生产线自动化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升级,推动中小微企业从单一环节“机器换人”向多环节数字化改造升级。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市级未来工厂5家以上、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7.推动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按照县级统筹、区域联动、滚动推进的原则,重点推动模具、文体用品、关键器件等重点行业建设产业大脑和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滚动实施“一县一业一案”的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以“1+1+N+X”为模式,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样本,培育重点(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总承包商,实施“一地创新、全县推广”,加快“仿样学样”轻量化数字化赋能进程。到2027年,建设1—2个县级重点行业产业大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5个细分行业数字化改造。(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18.探索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推进企业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首席数据官试点,支持企业建设数字化技术创新中心。编制产业数据价值应用清单,引导全行业、全领域的企业发现和利用产业数据价值,探索形成产业数据融合应用解决方案。探索产业大脑、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工业集聚区、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四、工作机制

(一)专班统筹机制。依托宁海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县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建立产业集群培育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集群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和政策保障9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推进。

(二)产业研究机制。依托高端智库,强化对各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集群、产业链培育发展的特征、趋势的研究分析,制定发布各产业集群、细分行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和产业链图谱。

(三)产业对接机制。采取政企协同、同步联动、部门互动和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产业与人才、技术、市场、资金等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的融合发展。

(四)要素保障机制。强化产业集群与产业空间布局、产业政策的联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等的信贷支持。支持产业基金、国有资本投向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完善和创新要素配置方式,推动工业用地、能耗、排放等要素指标向重点园区集聚和向重点项目倾斜。

(五)清单推进机制。细化落实产业集群重点目标和任务,建立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创新载体和招商引资“五张清单”,按清单化、节点化、数字化予以推进。

(六)晾晒赛马机制。建立产业集群培育分析监测体系,定期通报培育工作进展情况。将产业集群培育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宁海县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全面融入“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全市“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动员大会精神及县委“五大革新”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融入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强县和科技强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县域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强化教育、科技和人才一体化部署实施,全面融入省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县首位战略,全力推进创新深化,推动全域开放、全链转化、全面融合,积极探索全县域、全产业链、全要素、全过程、全生态“多维协同创新”赋能县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和加快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县域科技创新“宁海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县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全域创新发展生态加速构建,高水平创新型强县和科技强县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体系化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7件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200人年以上。

1.创新策源能力持续增强。主动融入宁波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支持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专家团队等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聚焦光伏储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等宁海特色领域,积极探索省市及国家级基础研究细分项目领域和转化应用体系,加强原始创新探索及应用基础研究,力争早日创成宁海县光伏储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累计建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建成省级企业研究院15家、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

2.科技企业实现量质齐升。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发展体系加快构建,企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向“高新精尖”转型升级,重点在光伏储能、高端模具、汽车零部件、新型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做大做强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形成若干个“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和辨识度鲜明的特色技术产业链条。力争培育省科技领军企业2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近千家。

3.关键核心技术不断突破。光伏储能、高端汽配、高端装备等特色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定向突围,形成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动态清单,加快引进高端装备和先进技术,加快突破关键“卡脖子”核心技术,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项目立项数不断攀升,实施市重大科技项目15个以上。

4.开放创新生态显著优化。加快形成全域统抓创新、全要素支持创新、全民参与创新的发展态势,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富有成效。技术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高价值发明专利突破700件,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200人年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全域科创深化提升行动

1.提升全县科技创新能级。以高水平创新型强县建设为牵引,积极融入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入探索科技创新赋能县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加快打造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县域科技创新“宁海模式”。坚持以争创省“科技创新鼎”为总抓手、突破口,重点开展千家高企培育行动、规上企业高企全覆盖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倍增行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一流创新生态提质行动,到2027年,争取全省创新指数排名进入第一梯队前列,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入全市前列。(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持续加强党对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创新机制和重大问题会商沟通机制,深入实施《宁海县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规划》,配套支持政策和综合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组建成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联席会议机制,分级建立完善各级组织领导体系,着力破除制约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一体化协同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行业部门、关键企业、最终用户、创投机构等深度参与的攻关需求凝练机制,统筹跨部门、跨学科、跨行业、跨专业研发团队开展具有重大引领的协同攻关,不断完善“学科+人才+平台”的项目支持机制,优先保障重大科技项目用地用能。到2027年,引进外国专家10人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3.打造县域科技创新高地。立足“绿色关键技术创新赋能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这一建设主题,持续加快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县内重点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谋划实施光电储能产业一体化、新材料产业园等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项目,形成若干条绿色关键技术链条。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启动实施“双碳”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费占全县能源消费的比重持续攀升,到2027年,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获得重大进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4.提升省级高新园区创新牵引能力。出台《宁海县省级光伏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方案》,选址宁海经济开发区和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围绕光伏储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发展方向,加速创新资源集聚、产创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宁海县光伏储能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全国先进的光伏储能产业创新高地、长三角金南翼特色明显的绿色智造高地、环三门湾清洁能源基地,到2027年,创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省级高新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80%。(责任单位:宁海县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

1.加快科技企业梯队培育。深入开展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规上企业研发创新“诊断+提升”行动,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发展梯队,到2027年,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近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省科技领军企业达到2家以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实施企业研发“诊断+提升”行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数量超过60%,实现营业收入超5亿元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升“大优强、绿新高”企业创新属性,推动“大优强”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2.深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关键核心技术动态摸排机制,聚焦光伏储能、高端汽配、高端装备三大主导产业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术攻关“定向突围计划”,梳理提炼重大技术需求,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清单;探索县本级科技重大项目主动设计,采取招标形式或定向择优委托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进行技术攻关,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支持龙头企业集聚产学研力量、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加快引进高端装备和先进技术、加快突破关键“卡脖子”核心技术,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等科技重大专项,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项目立项数逐年攀升,到2027年,实施市重大科技项目15个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鼓励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积极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到2027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450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3.数字经济产业提质扩量。鼓励文具制造、装备制造等领域特色产业,围绕自身数字化研发设计、智能制造、智慧物流、供应链协同等业务,推动企业特色业务分离发展,培育成为创新型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电子商务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和平台经济、数字化改革场景建设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持续推进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光储特色产业园区等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以实现宁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扩量。推进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光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以东方日升、旗滨集团宁海产业基地为依托,引进智能光伏和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储能产品和科研机构,培育完善园区产业链。完善得力集团高端办公用品智造产业园,以得力科技、得力科贝等企业为载体,推进智能办公设备、电子商务和智能物流等数字产品发展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智能数字办公转型步伐。建设环球中心数字园区,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核心,兼顾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电子商务等配套产业,推进县域数字经济集聚发展。到2027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到950亿元,力争突破10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135亿元,全县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数字企业主体实力明显增强,形成产业特色明显、融合应用广泛、创新能力显著、发展环境优越的数字经济发展新生态。(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开放创新成果转化行动

1.坚持深入推进开放创新。把开发创新发展的理念和举措贯穿创新深化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围绕创新链做实高新产业集群,推动主导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塑造区域开发创新发展的新格局。推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成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先导中心,主动融入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发达地区创新网络,成为宁波都市圈协同创新体系和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重要区块。同时,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并购,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外资和国内外先进技术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投促中心)

2.完善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强化政、校、企产学研合作,引导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向县域产业导入。打造宁波科技大市场宁海分市场3.0升级版,探索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引导现有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科技成果转化优质项目。建设国际合作基地等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导入海外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持续实施企业与研究院“百日百场”对接活动,技术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

3.深化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合作助农共富。立足我县海水养殖优势产业,以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形成的数字化农业方式,打造“现代种业先行区,科技创新先导区,数字赋能发展区,高效养殖示范区和三产融合集聚区”,不断强化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宁海实践基地、浙江万里学院宁海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等重点高校院所的创新合作,普及应用数字技术与装备,形成技术创新、种苗研发、渔光互补、绿色养殖、水产品加工、品牌创建闭环的产业链。(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

4.健全创业孵化支撑体系。加强双创载体建设布局,探索建立县、镇、企三级支撑的发展体系,盘活城区楼宇,着力推进专业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创载体,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我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宁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创新人才集聚赋能行动

1.一流战略人才不断集聚。更大力度实施“智汇宁海”人才工程,组织县级引才计划申报评选,加强上级重点人才计划人选排摸和组织申报。以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引育行动,加快光伏储能、大种业、新材料、大健康等平台提能造峰,推动海洋生物种业研究院创建市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重点企业建设研究院。发挥中乌平台窗口和通道效应,创建国家引智引才示范基地,持续引进特定国别专家,努力打造乌方先进人才和技术蓄水池。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专家落地到岗。建设眠牛山国际人才社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

2.青年英才队伍逐年壮大。深化高素质人口导入机制,全力打造青年创业创新活力之城,推出大学生系列招引举措,举办新春万企引才月、毕业生洽谈会、全国高校巡回招聘、“返家乡”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分类实施生活、租房、购房等补贴政策。积极对接高校院所,推进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分院(培养基地)建设,加强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引育,开展海外博士后专项引进推荐,做好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博士项目组织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3.科技人才发展生态持续优化。迭代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引进支持力度,优化科技人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政策实施安全。坚持高端引领、产智对接,深入推进人才企业与本土融合,实现资本嫁接和服务赋能,常态化举办企业家与科学家产智对接活动。鼓励引导市场力量、社会资本投向人才企业初创、成长和壮大全周期。联动教育、人力社保等职能部门,加大高学历人才和高层次科技人才招引力度;探索科研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推广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科技人才收入水平。优化科技、金融、住房等部门科技人才服务水平,为科技人才提供优质环境。(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

(五)实施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行动

1.加强科学传播和科学普及。进一步深化巩固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科学文化设施全面覆盖。基本完成“一社(村)一特,一街(镇)一品”规范科普阵地建设,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形成15分钟科普服务圈,建成各类科普基地15家以上,有效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真正惠及广大公众,科普阵地、科普设施不断完善。(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旅游局)

2.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重点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导航、专利布局等服务。支持创新主体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鼓励企业加大对高质量专利的引进、吸收和转化,积极探索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有效途径,统筹推进专利保护、标准研制与产业化协同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能力建设,实施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简案快办,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快速查处机制。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以商业秘密“点+站+区”模式,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借力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警,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案件应诉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

3.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建立弘扬科学家精神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创新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加强创新成果、创新人物、创新企业、创新经验宣传报道。强化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建设,营造崇尚诚信、宽容失败的科研生态。建立健全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形成“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创新理念。持续以缑城文化论坛、艺术振兴乡村行动等文化活动为契机,提高创新创业舆论呼声,增强对创业精神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科技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建立“全域统筹、整体协同”建设任务模式,推动构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市场主体、社会民众等共同参与科技创新的格局,完善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加强科技、教育、人才等政策协同,集中财力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重点工作,强化项目、人才、资金、平台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二)加强政策支撑。以大力度、超常规的举措加快现有创新政策的整合更新,加大科技多元化投入效能,确保“十四五”时期全县财政对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大力实施企业研发后补助,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优先安排要素保障,优先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

(三)强化晾晒评价。深入了解分析省市创新深化综合晾晒指标体系,加强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点政策监测跟踪,做好向上对接,站好星级评定争先进位第一班岗。积极搜集整理县内标志性、特色亮点工作成果,定期推广经验做法,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

宁海县承接省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统筹推进全县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更好推动经济稳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规划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坚持先立后破,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低碳为方向,以安全保障为底线,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营造相对宽松的能源供需环境。

二、主要目标

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供应安全可靠、企业用能成本稳中有降,加快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加快宁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成投用,切实推动双盘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天河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提速,力争早日开工,积极谋划分散式风力发电、大型电化学储能项目落地。到2027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超过120万千瓦。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光伏高质量发展。按照《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要求,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在水面、滩涂、农业、工业、商业、学校、医院、公共建筑、居民、交通等领域实施“光伏+”工程。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到2027年力争光伏装机累计达到9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局、县供电公司)

2.谋划开发风电、储能项目。因地制宜,结合滩涂光伏项目,排摸发展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尽早启动项目前期选址、测风、可研等工作。以试点示范带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集成式安全发展,重点突破电源侧和电网侧储能,科学引导用户侧储能发展。鼓励试点“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供电公司、相关企业)

3.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确保2025年全容量投产。大力争取宁海天河等抽蓄厂址纳规并同步推进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县供电公司)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强各级电网设施,提高电网承载和调节能力。加快500千伏抽蓄送出工程、220千伏泉水变电工程、220千伏衣亭线路工程、220千伏甬金铁路线路工程以及110千伏岔路变、行政变、九倾变、雪坡变等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城乡公共充电设施网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二)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积极优化电力服务。推动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政策全覆盖。持续提升供电可靠性,全面推行“阳光业扩”,持续提升电力营商环境。引导企业灵活用电。深入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体系,支持和鼓励电力用户选择价格低、服务优、信誉好的售电公司。落实电力市场零售侧规范管理办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与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完善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市场操纵、串通报价、垄断市场、哄抬电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

(三)切实保障油气稳定供应

鼓励城燃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直接交易,压减管输层级,减少气源到终端用户的纵向管输环节。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推进供气管网的互联互通,增强管网保障能力。支持大工业用户与上游资源方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加强城镇燃气供给体系规划建设。加快构建多气源、多环联动、安全韧性的城镇燃气供给体系。压实城燃企业天然气储备责任。(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各城燃企业)

(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探索氢能、海洋能新型能源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相关企业)

2.提升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全面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加快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开展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系统节能诊断,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法监察,对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企业和落后低效设备,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置。(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

3.优化能耗要素配置机制。建立健全能耗双控与重点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产业扶持政策等协同机制。加强能耗要素保障力度,支持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绿色低碳能源项目能耗要素指标需求。加强用能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用能预算基准能耗。依托节能降碳e本账,完善监测数据接入及数据治理,对企业用能情况实施月监测、季通报、年对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投促中心)

4.大力发展低碳能源产业。抓牢低碳发展趋势,提升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围绕节点企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加强风光储氢等能源产业链招引。做大做强以光伏玻璃﹣组件﹣逆变器为主的光伏产业链、以海缆-风机-铸件等为主的风电产业链、以汽车配件-动力电池-整车制造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快旗滨年产70万吨光伏高透基板材料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项目、东方日升15GWN型电池片和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等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支持本地企业创新发展和做大做强,招引行业头部和创新企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5.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推动新能源绿色电力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将绿色电力消费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加强绿色低碳宣传引导,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活动,加强节能减排科普宣贯,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规、标准和知识,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专班运作,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协同联动,清单化、项目化、闭环化开展管理,形成各行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重大举措、重大项目按计划实现。

(二)强化要素支持。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体系,聚焦能源技术创新、低碳高效、产业发展等领域,制定相应支持政策。加大对风电、滩涂光伏、储能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海域、环境容量、资金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力度。

(三)加强风险防范。强化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系统性思维,将安全生产纳入到各项工作中,加强电力行业安全运行管理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完善《宁海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能源应急预案,构建应急指挥和保障体系,强化能源应急演练,提升能源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做好预警和防范,全方位筑牢能源安全运行底线。

(四)强化督查调度。及时跟踪了解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等事项进展情况,加强信息调度,坚持督帮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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