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储能项目企业免于参与有序用电?温州发改委答复→

7月12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的答复函。其中提到,温州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储能及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鼓励企业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

答复函提到,已建设储能项目的企业将已具备一定应对电力负荷缺口的能力。温州市将通过空调负荷柔性管理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柔性市场化调节方式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即使启动有序用电,对已建设储能企业的实际影响也将比较小。

答复函还提到,督促银行机构继续加大对新能源行业、企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等信贷支持力度,合理保障资金需求。

原文如下: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的答复函

答复意见:

叶剑淼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用的提案》(政协提案487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从您所提内容可以看出您对用户侧新型储能建设、发展非常关注用心。为促进温州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已出台《关于促进温州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2〕55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建设以抽水蓄能项目为主、电化学储能为辅的储能体系,市发改委高度重视储能及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鼓励企业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需求。

一、您在建议中提到“建立项目建设与验收标准”做好项目并网调试和接入工作。

为规范我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新型储能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市发改委结合国家、省现有有关文件,已于2022年7月印发《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流程》(温发改能源〔2022〕92号),文件对项目建设与验收流程均作出明确。但新型储能做为新型产业分支,现阶段国家、省级层面均仍暂未出台相关建设和验收标准,后续,市发改委一方面将积极关注上级关于验收标准研究发布的动态,另一方面将会同住建、消防、环保、电力等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尽快研究制定我市相关标准、细则。项目通过验收后,电网企业也将做好并网服务管理,并无偿提供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准确计量充放电量相关数据,无需项目业主自行安装。

二、您在建议中提到建议部分储能项目企业免于参与有序用电的问题。

一方面,储能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实现电力负荷削峰填谷,故已建设储能项目的企业将已具备一定应对电力负荷缺口的能力。另一方面,在电网供电能力存在小缺口的情况下,我们将优先通过空调负荷柔性管理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柔性市场化调节方式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只有在出现较大缺口、上述措施仍不足以应对的情况下,为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才将启动有序用电,并且有序用电方案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文件,在统筹考虑企业生产特性、能耗情况等要素的前提下科学编制的,将优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满足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需要,保障社会综合效益。因此,即使启动有序用电,对已建设储能企业的实际影响也将比较小。

三、您在建议中提到“金融助力储能项目推广”。

我市将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工作,一是推动加大信贷投放。指导督促银行机构继续加大对新能源行业、企业用户侧储能项目等信贷支持力度,合理保障资金需求。二是推动强化保险保障。指导督促保险公司围绕能源行业发展、企业储能潜在项目等需求,积极探索企业储能项目一揽子保险等产品。三是推动提升服务质效。指导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企业储能项目周期长、投入大、回报慢等特点,主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最后,感谢您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支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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