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投运!陕西延安下达陕湖一期集中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

5月4日,陕西延安发布下达陕湖一期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督促各中选企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年底前须与陕湖一期配套新能源项目同步建成投运。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开发企业投资运营资格,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关于下达延安市陕湖一期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经发局,国网延安供电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135号)、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发改发〔2023〕12号),通过竞争优选公示后,确定了陕湖一期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按照排名先后企业选定拟建储能项目。现将延安市陕湖一期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计划下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县区要加强属地管理,督促各中选企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照省、市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加快项目建设,年底前须与陕湖一期配套新能源项目同步建成投运。

二、切实做好电网接入。国网延安供电公司要尽早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储能项目在电网侧合理布局,线路送出与电网有效顺畅衔接。与项目单位做好充分对接沟通,加快推进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批复和配套接网工程建设等工作,保障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运行。

三、加强监管调度。各县区经发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我委将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将取消项目开发企业投资运营资格,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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