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这两年,资金密集涌入储能行业。有机构统计,2021年之前,我国每年新成立的储能相关企业大约三四千家,但仅2022年一年就成立了38294家储能相关企业,是2021年的5.8倍。另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超过20家A股公司跨界进入储能赛道,跨界选手涵盖互联网、家电、食品、环保、化工等行业。新型储能产业正在迎来风口,未来发展方向和竞争格局如何?

巅峰储能本期嘉宾:

陈海生: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主任委员

慈松:清华大学电机系研究员、国家能源局中国能源互联网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首席科学家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储能市场缘何火热?

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近年来在全球迎来大发展,然而相比传统化石能源,却具有发电间歇性和不稳定性问题。能够先把能量存储起来,在需要时再释放的储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带来的挑战,也由此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全球储能项目库的统计,2022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规模创历史新高,以功率计的新增和累计装机规模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

近期,储能行业“出圈”的话题较多,比如特斯拉将在上海新建储能超级工厂,这让储能进入更多人的视线。另外从数据看,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2022年相比2021年出现了大幅增长。巅峰储能认为,今年是储能行业真正爆发的元年,您如何看?

陈海生:储能实际上过去的十年都发展很快,特别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复合增长率都在50%以上,2022年更是装机提高了100%以上。应该说储能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慈松:储能行业发展快也是因为技术的进步。各种新型储能,包括压缩空气、钠离子、液流电池快速的装机推动了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都是储能的主要应用场景,储能分别能解决什么样的市场痛点?这是否意味着接下来比较广阔的市场空间?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陈海生:按照国家的规划,到2060年,可再生能源将占整个能源的80%,而可再生能源一个关键的特点就是间歇性和不稳定性。这和原有可控的化石能源相比,就需要安装一定量的储能,变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为可控的可再生能源。具体来说,在发电侧是将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通过储能变成可控的可再生能源,然后接入电网。在电网侧,随着可再生能源比例逐步增加,对电网安全性的要求也进一步提升,比如电网的柔性、接纳可再生能源的能力,以及它的调频、调幅能力等,都对储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在用户侧,一方面是伴随城市化的提升,峰谷电价差变化越来越大。另一方面,用户侧安装了比如一定量的屋顶光伏这种不可控的可再生能源,也对储能提出了更多的需求。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

我国多地用电实行用电高峰、用电低谷、用电一般情况分段计价,目前一些用户侧工商业企业投建的储能电站,如果用大型“充电宝”来打比方,可以在企业用电低谷,也同时是低电价时段充电,等到企业用电高峰,也同时是高电价时段放电,这时优先使用储能电站中已储存的“便宜”的电,将不仅能弥补高峰期企业用电缺口,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稳定的电源,而且可以利用峰谷电价差节省电费。

巅峰储能观察到,今年有更多的用户侧工商业企业由于听说储能可以帮助企业节省电费,开始主动了解储能产品,这也让储能“出圈”被更多人所关注到,这方面的市场前景如何看?

慈松:工商业用户这块主要是两个方面,是能源价格上升,这是原始驱动力。二是随着电力市场和电价机制的灵活性提升,峰谷价差在一些省份越来越大了,像长三角基本峰谷价差达到了1.2元,浙江到了1.9元。而且峰谷价差在目前看是在逐年拉大的过程中。当然,如果随着工商业储能系统的装机量越来越大,这个价差可能会回落一些。但是不管怎么说,企业有内在的动力,它第一要降低能源成本,第二要保证能源的自主性和可靠性。其实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本账。工商业肯定是一个热点,用户侧这块完全是充分竞争市场,是纯粹由市场机制来驱动的市场。

陈海生:会形成一个平衡,如果峰谷电价差比较大,储能获利比较高,会安装更多的储能。如果储能的市场获利比如峰谷价差变小,自然而然市场会在配置资源中起到主导作用,配置的储能就会少一些。这样形成一个动态平衡,在未来发展中会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之内。

所以企业要不要配置用户侧储能呢?

慈松:如果企业能算得过来经济账肯定就能配,因为这些都有投资回报期。工商业用户侧的储能产品有点类似于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产品,就像手机一样,它需要非常强的产品能力和非常精细化的运营手段来支撑,才能够真正做到盈利,并不是说有峰谷电价差就一定能够挣到钱。

“万亿级”储能赛道将带来哪些机遇?

储能技术路线众多,在很多细分领域都有企业在积极布局,这其中既有大型的传统能源企业,也有很多专精特新企业,既有生产电池的,从事能源管理的,也有做上下游配套的等等,甚至包括一些白酒和家电企业都在跨界布局储能,如何解读储能市场当前的热度?

慈松:我们现在都在讲我们是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那就意味着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会越来越高,所以储能是一个新型的能源基础设施的定位。储能市场的容量很大,是万亿级的市场。我们都知道再找一个万亿级的赛道非常不容易,所以大家纷纷涌入。储能从广度上讲,技术包容性非常强,赛道足够大,最后能不能胜出要看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能力。而从深度上看,储能的产业链又非常长。以锂离子电池为例,从矿就开始了,产业链一直拉到材料、正极、负极、电解液、电芯到电池膜组,再到电池系统,再到厂站应用,会涵盖很多专业、很多行业。目前来讲,储能行业热度是好的,但这么多家进来的时候,折射出人们对储能行业需要什么样的技术,技术门槛到底在哪儿,解决方案在哪儿,最终的盈利模式是什么,对这些核心问题的理解认识可能还不够深刻。就觉得我先进来,把地盘占上,那个事以后再说,很多人是这个心态。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每年都有一份储能产业白皮书发布,从历年的观察看,现在储能热度是起来了吗?

陈海生:储能,特别在2022年,整体热度还是很高我们有一个感受,五个方面来说:一是储能多种技术快速发展,取得了很多突破性的进展,多个百兆瓦级的项目都实现了并网发电。二是储能市场装机增长非常快。有一个直观的感受,2023年的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首日入场人数突破6万,开幕式线上直播观看超过100万人次。三是储能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2022年,国家及地方出台新型储能相关政策600余项,相较于2021年,政策发布数量实现成倍增长。四是产业链发展很快。最后一点,资本市场非常活跃。我们有一个统计,去年一年进入资本市场的资金就超过1000亿,还是不完全统计,我们估计应该不止这个数。

竞争者纷纷入局,市场格局如何演变?

跨界资本大量涌入储能赛道,数以万计的储能企业集中成立,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生力量的同时,会给原先的行业竞争带来什么变化?

慈松: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资本是必须的,尤其是大量资本在短期内投入到一个行业里,会极大地推动这个行业的技术和产业的发展。从另一方面来讲,我们经常说从技术到产业,理论上说技术发展、成熟到一定时候,资本进来以后,产业才会慢慢推起来。但问题是现在因为储能非常火,需求非常大,这两者就慢慢不匹配了,就等于是需求增长的速度实际上快于技术研发推进的速度这么多企业进来,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自己专精特新的技术,大部分还是做集成的、模式创新的事情多一些。但话又说回来,因为需求一直是引领方,技术是推动方,产业是一个载体。所以看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认为产业这块是相对稳定的,头部的企业依然还是头部,因为技术不可能一晚上就研制出来,它需要时间。除非企业的技术能力、产品能力、品牌能力、市场能力都非常强,这样的企业可能会异军突起。未来,我认为不会一直这么热,肯定会慢慢降下来,降温、趋于稳态,这个行业就走在有序发展的路径上。那时候一定是高质量、精细化的发展。

产业的巨大需求不会推动技术的快速发展吗?

慈松:技术又分了很多种,对单点技术一定是有推动的。比如大量资金涌入到去年的钠离子电池,一下就非常火,这种单点技术有可能。但我们现在讲储能整体作为一个行业,作为一个产业,刚才说了它的深度、广度都很大,整体技术水平我认为不会提升太快的。

如何看当前储能产业的竞争格局和发展态势?

陈海生:中国的储能行业,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10年之前,主要以技术研发为主。2011年-2015年,以集成示范为主。2016年-2020年,我们叫商业化初期,在这个阶段有一些成功的商业模式逐步探索,储能的技术逐步从实验室走向了市场,走向了工程化,一些储能的企业也逐步成长起来。从2021年-2025年,我们认为应该是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的阶段,所以在这个阶段,储能快速增长。未来我们期待从2025年-2030年,能够向全面市场化发展。所以目前阶段会形成,一是技术逐步成熟,商业模式逐步确立,还有就是储能的企业和产业链竞争逐步稳定,有这么一个过程。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大量资本涌入之后,势必会造成竞争对手或者这个行业的参与者会越来越多,有可能会带来一些无序竞争,所以一定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储能的健康有序发展。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储能行业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储能技术路线不同,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但市场竞争偏重价格维度,行业利润率似乎并不高,新进来的企业又非常多,对于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如何看?

慈松:我坚信储能这个行业一定会发展起来,一定能够挣到钱,它的利润率一定能上来。目前这些都是因为它属于初期,等于说还没有到大规模推广的阶段。因为在我国,大储,所谓的在新能源开发配的储能占了最大多数。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为什么行业的利润率低,我认为有几个原因。第一个维度,新能源配储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行它是因为新能源有波动,有并网的要求,就必须要平抑波动性,所以一般会有20%-30%的配的储能。它打到一个纯成本项里去,作为开发商的成本。你要省成本,肯定就要捋着价格走,肯定是便宜最好。第二是,现在实际上这个市场也是缺乏一种“谁提供、谁受益、谁承担”这样一个机制。再就是,现在储能也是刚刚兴起,其实产品解决方案的同质化非常厉害。从长远来看,我觉得几个方面,一是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再就是从产品的提供方来讲,还是要把技术创新和产品能力放在首位。从长远来看,我觉得现在这些“几万家”,未来可能也就30%还存在,那个时候自然而然行业的利润率就上来了。

当前发展阶段,储能企业如何能够“剩”下来,“剩”者为王呢?

陈海生:价格利润率不高的这个情况,我认为有几个方面。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阶段,技术本身还有价格下降的空间目前还属于下降的通道。第二,储能的价格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价格机制形成会有利于它的发展。第三,随着市场规模的上升,储能的价格还会下降,会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利润率。对于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我认为有几点要做的。第一,坚决支持技术创新,把性能提升,通过技术创新把价格降下来。第二,建立稳定、长期、全面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这样对投资储能或者建设储能的企业来说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预期。第三,做好行业标准、规范,筑牢行业发展的底线,保证产品的质量。第四,要保护知识产权。

储能出海,中国企业如何提升竞争力?

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储能市场继续高速发展。其中,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首次突破20GW,达到20.4GW,是2021年同期的2倍。中国、欧洲和美国继续引领全球储能市场的发展,三者合计占全球市场的86%,比2021年同期上升6个百分点。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中国储能企业参与到国际市场,目前全球市场竞争情况如何?

慈松:中国、美国、欧洲加起来占了整个市场份额的将近90%,我认为未来这个比例只会增大,不会降低。对于海外市场,我们的销售网络、本土化制造的能力、售后服务的这套体系,我觉得都非常成熟。但是海外的特点,它对产品的价格敏感度不高,对产品的品质和售后、服务要求非常高。这对我们也是一个正向的促进。

如何看美欧市场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机遇?

陈海生:一是我们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第二,还存在着一些挑战,比如说锂电池,我们有75%的原材料是进口的,这样要保证产业链的安全。一个是技术的,一个是产业链,甚至是壁垒方面的挑战。这样未雨绸缪,有可能会在未来整个全球储能行业的竞争当中占据比较优势的地位。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新型储能进入以及退出商业运营条件、并网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方式方法。

进入商业运营条件:

(一)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

(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

(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新型储能商业运营条件的,从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次日起自动进入商业运营。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收购,纳入代理购电电量来源,满足相关条件后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自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至满足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条件前,上网电量继续由电网企业收购,纳入代理购电电量来源。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调试电费按照当地同类型机组当月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结算。同类型机组当月未形成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电量的,按照最近一次同类型机组月度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结算。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在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通知和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储能“火出圈”工商业企业如何算经济账?市场格局如何演变?如何破解利润率挑战?

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新型储能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的相关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并网调试工作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并网调试运行工作应遵循《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网运行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首次并网调试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按照《电网运行准则》明确的时间要求向相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并网运行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二)电力调度机构自接到发电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并网调试运行。对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相关试验,原则上应自发电企业提出申请后20日内完成。电力调度机构因故不能及时安排或不能按时完成并网调试运行的,应书面向并网主体说明原因,并抄报相应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三)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四)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相关电力工程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通过有资质的质监机构监督检查。

(五)拥有自备机组的电力用户已与电网企业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

(六)新型储能项目应按照国家质量、环境、消防有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第三章  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

第六条 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完成以下工作:火力发电机组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要求完成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水力发电机组按《水电工程验收规范》(NB/T35048)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可靠性运行。风力发电项目按《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GB/T31997)要求完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光伏发电项目按《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要求完成工程整套启动试运。抽蓄机组按照《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规程》(GB/T18482)要求完成全部试验项目并通过15天试运行考核。其余类型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应按照相应工程验收规范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

第七条 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签署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

(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发电机组和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

(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四)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发电机组应在项目完成启动试运工作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并网后6个月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或按规定变更许可事项,分批投产的发电项目应分批申请。符合许可豁免政策的机组除外。

(五)水电站大坝已经国家认定的机构注册或备案。

第八条 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

(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

(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九条 电网企业负责进入商业运营有关材料的收集、审核、存档等工作。

第四章  进入商业运营的程序

第十条 在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后3个月内(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并网后6个月内),经电网企业审核,发电机组、新型储能分别具备第七条、第八条商业运营条件的,从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次日起自动进入商业运营。届时未具备商业运营条件的,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可申请由国家能源局及各派出机构进行专项核查。经核查认定属并网主体自身原因的,必须在具备商业运营条件时点起进入商业运营。不属并网主体自身原因的,从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进入商业运营。

第十一条 火电、水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时点起正式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范畴,参与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的考核、补偿和分摊。核电机组自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时点起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新型储能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

第五章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

第十二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按照第六条要求完成整套启动试运行的,调试运行期自并网时点起至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止。

第十三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收购,纳入代理购电电量来源,满足相关条件后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自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至满足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条件前,上网电量继续由电网企业收购,纳入代理购电电量来源。各地应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

第十四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调试电费按照当地同类型机组当月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结算。同类型机组当月未形成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电量的,按照最近一次同类型机组月度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结算。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在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起,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第十五条 各派出机构按照变动成本合理补偿的原则,确定调试运行期火电、水电机组辅助服务分摊标准,推动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调试运行期火电、水电机组分摊费用月结月清,原则上不超过调试运行期电费收入的10%。火电、水电机组在完成整套设备启动试运行时间点后3个月不具备商业运营条件的,且经核查认定属发电企业自身原因的,此期间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标准按原标准2倍追溯执行,并在进入商业运营时点次月对已结算费用进行清算。

第六章  退出商业运营的程序

第十六条 发电机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注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从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时刻起,或发电机组、新型储能改扩建按规定解网的,从解网时刻起,自动退出商业运营,并及时告知相关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

第十七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退出商业运营前,应与有关各方完成相关合同、协议的清算和解除工作。退出商业运营的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再次进入商业运营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商业运营的条件审核,履行相关程序并执行有关结算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发电机组和新型储能与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对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发生争议的,应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条款或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电监市场〔2011〕3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取消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18号)同时废止。已出台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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